汶上縣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產管并重,層層壓實責任,嚴把農產品質量關口,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現將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汶上縣崔某某銷售的農產品農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案。2025年1月23日,汶上縣農業農村局接到第三方檢測公司通知:稱崔某某種植的芹菜經檢驗檢測,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銷售的農產品農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及《山東省農業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2025年2月19日,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00元,并處罰款2000元整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