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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縣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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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教體辦,縣城區學校管理辦公室,縣直各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和濟寧市教育局要求和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5年度全縣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地點及范圍 (一)申報時間 職稱申報工作安排:10月中旬-下旬,各鄉鎮(街道)教體辦、縣城區學校管理辦公室、縣直及民辦各學校組織個人申報、評議推薦和呈報;11月上旬,上報職稱推薦材料。 (二)申報地點 材料報送地點另行通知。 (三)申報范圍 申報評審范圍:全縣中小學從事教師工作,符合申報中小學一級教師標準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規定程序組織推薦。 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列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誠信檔案庫”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申報條件及有關政策 (一)嚴格申報標準。要嚴格按照現行評價標準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標準、業績能力、任職資歷等要求,全方位審核把關職稱申報材料,符合標準要求方可申報推薦。相關政策文件和標準條件可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服務平臺”)和“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查詢。 (二)繼續向基層教師傾斜。對于符合標準條件的鄉鎮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在鄉鎮從事教學工作累計10年及以上申報中級職稱,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三)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堅持師德為先、立德樹人,重點評價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注重教育教學一線經歷。要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將中小學教師達到規定課時量要求作為職稱評聘的必要條件,突出評價教育教學質量和育人成效,把學生全面發展情況作為評價教師的重要依據,幼兒園教師突出評價保教實踐成效,中小學教師評價突出教育教學效果。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等傾向。 (四)改系列(專業)職稱申報,應當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報系列(專業)的職稱標準條件。申報的職稱應當與原取得的職稱同層級,申報的系列(專業)應當與現專業技術崗位相一致,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改系列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可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 (五)推行職稱面試答辯制度。如提交SCI(EI)論文、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發明專利等申報材料,則需進行面試答辯,考量其提供的申報材料是否為本人學術技術水平的真實體現;對破格申報、改系列申報等申報人員進行面試答辯,考量其是否具備相應系列(專業)學術技術水平。 (六)高層次人才、基層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東西協作援派人才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規定執行。 (七)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或認定,須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省服務平臺”自動從“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提取近5年的繼續教育數據。“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與“濟寧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服務平臺”通過后臺數據共享的方式進行對接,專業技術人員只需在我市平臺進行培訓和學時申報等操作,學時記錄將自動推送到省平臺,個人無需另外操作。 (八)繼續落實初級職稱考核認定。符合山東省中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職稱評審條件人員,由用人單位和教育行政部門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考核認定,不再組織評審。 (九)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三、嚴格申報推薦程序 (一)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呈報部門驗審的申報推薦辦法。學校(單位)的組織推薦工作方案,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議同意通過,并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管理人員、一線專任教師組成的推薦委員會(不得少于7人,其中在一線專任教師應不少于2/3),對申報人的職業道德、工作態度、學術技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貢獻等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學校(單位)根據推薦委員會提出的推薦名單,研究確定推薦人選。 (二)堅持公開公示監督制度。堅持“六公開”監督卡制度,單位在評議推薦參評人員時,要公開專業技術崗位數量、任職條件、推薦辦法、申報人評審材料(包含評審表、一覽表、論文論著、各類證書、課時工作量等材料)等。堅持申報推薦公示制度,推薦人選確定后,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上報,未經公示或有異議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不得上報。 (三)各司其職,明確責任。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所在單位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重點審查申報人員在業績成果形成、評價、發表及科研誠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為,并組織推薦;主管部門審查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等;呈報部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齊全。嚴格落實“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制度,嚴禁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發現問題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或公示有異議未查實出具意見;(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由鄉鎮(街道)教體辦、縣城區學校管理辦公室、縣直各學校審核呈報。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申報人現工作單位推薦申報。未經鄉鎮(街道)教體辦、縣城區學校管理辦公室、縣直各學校審核同意并填寫審核意見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職稱申報材料一律由鄉鎮(街道)教體辦、縣城區學校管理辦公室、縣直各學校匯總后統一上報,不得指派申報人員攜帶個人申報材料上報。 四、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員登錄“省服務平臺”的“職稱評審申報”模塊進行填報,按照網上申報方法和要求,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各單位、主管部門、呈報單位審核無誤后,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各相應評審委員會系統。因提供材料不準確、不真實、不完整、不清晰,或未按要求上傳證明材料等影響評審的,責任自負。 (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應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或受獎項目以及參加繼續教育情況。 (三)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且在《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表》“個人總結(或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成績及表現)”欄的最后填寫如下承諾語:“個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要求手寫,不得打印。 (四)學校(單位)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請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告知申報人,說明退回原因。 (五)加強職稱誠信建設,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歷和論文、著作、專利、課題、獲獎等業績成果,通過網絡核驗等方式驗證其真實性,嚴厲打擊各類論文著作代寫代發、虛假刊發、不當署名等違紀違規行為。凡在職稱申報過程中存在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存在學術不端行為或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納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誠信數據庫”,在規定期限內不準再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稱,已騙取了專業技術職稱的,由核準公布部門予以取消。 (六)認真及時辦理相關信訪事項。工作過程中要強化輿情監督,及時掌握職稱領域的苗頭性問題,提高風險預判能力,及時做好風險處置。受理信訪主要由學校(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接受學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保障職稱評審公平公正。 (七)強化責任意識。各縣直單位(學校)、鄉鎮教體辦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國家、省市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職稱工作,不得放寬標準條件推薦申報。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細化流程,加快節奏,確保按時完成職稱申報工作。加強領導,壓實責任。 五、收費標準 按照《關于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8號)收費標準執行,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收費分別為每人次160元。 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 汶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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