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上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汶政字〔2024〕42號)(以下簡稱《調整通知》),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及目的
2024年3月1日,濟寧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濟政字〔2024〕7號),確定將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的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為便于市縣工作對口協調順暢,更好服務全縣工程建設項目,按照上級文件精神,參照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劃轉做法,結合我縣實際,將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實施的11項國土、規劃領域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劃轉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
二、制定依據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23〕163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濟政字〔2024〕7號)有關規定,制定了該《調整通知》。
三、起草過程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省市文件精神,學習參照周邊地區經驗做法,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調整通知》,先后征求了11個縣級部門的意見建議,并據此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6月20日,汶上縣人民政府正式印發《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汶政字〔2024〕41號)。
四、主要內容
《調整通知》共涉及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11項劃轉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其中涉及行政許可事項4項,涉及行政許可關聯事項7項?!墩{整通知》要求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做好工作交接,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由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辦理。
五、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汶上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聯系人: 李翔
聯系電話:0537-7239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