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字〔2024〕42號
汶上縣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
實施機關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字〔2023〕163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濟政字〔2024〕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經研究,縣政府確定將原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的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施(見附件)。
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做好工作交接,簽訂劃轉備忘錄。自本通知下達之日正在辦理、尚未辦結的審批事項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按程序繼續履行至辦結;次日起相關事項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集中辦理。涉及機構編制事項,由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辦理。
附件:調整事項清單
汶上縣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調整事項清單
一、行政許可事項
1.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2.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3.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4.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二、行政許可關聯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驗線;
2.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
3.建設項目用地以劃撥方式使用國有土地審查;
4.建設項目用地以有償方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審查;
5.國有土地租賃審查;
6.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審核;
7.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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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政字〔2024〕42號 關于調整國土、規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機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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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