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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汶上縣殯葬設施建設規劃(2026—2035年)》(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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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草案內容
草案解讀
決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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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節地生態綠色殯葬設施建設,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殯葬服務設施體系,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滿足群眾殯葬需求,推進殯葬改革,汶上縣民政局組織編制了《汶上縣殯葬設施建設規劃(2026—2035年)》,引導全縣綠色殯葬設施合理布局與建設,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公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公開征求意見起止時間: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31日 電子郵箱:wb2084@163.com 信函:汶上縣尚書路50號縣民政局509室(請注明“殯葬設施建設規劃公示”字樣) 電話:0537-7292084 為加快節地生態綠色殯葬設施建設,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殯葬服務設施體系,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滿足群眾殯葬需求,推進殯葬改革,汶上縣民政局組織編制了《汶上縣殯葬設施建設規劃(2026—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引導全縣殯儀館、公墓等綠色殯葬設施合理布局與建設。為廣泛聽取意見、凝聚公眾智慧,進一步提高規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現將《規劃》草案公示,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 一、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為汶上縣行政轄區,總面積為889.11平方千米,涉及3個街道和12個鄉鎮。 二、規劃期限 規劃期限為2026—2035年,基期年為2025年,近期至2030年,遠景展望至2050年。 三、規劃原則 生態優先、節約資源 公益惠民、補齊短板 分類施策、合理布局 適度前瞻,保障實施 四、規劃目標 至203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的安葬服務體系,公益性公墓基本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 至2035年,殯葬設施體系、服務體系、制度體系、治理體系和文化體系全面建立、協調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逝有所安的需求,厚養薄葬、文明節儉、生態環保的殯葬新風尚全面形成。規劃公益性公墓全面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設施服務覆蓋率100%,新建、改擴建公墓節地生態率100%。 五、分級分類體系 殯儀設施為殯儀館。 公墓分為經營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兩類,其中公益性公墓分為城市公益性和農村公益性墓地兩類。公益性公墓采用縣、鎮、村三級模式,縣級公墓主要為城區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務。鎮級、村級公墓為本鄉鎮或本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務。 六、建設標準 殯儀館依據《殯儀館建設標準》(建標181—2017)、《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24年版)》等要求執行。新建殯儀館的綠地率不宜小于35%,改、擴建殯儀館的綠地率不宜小于30%。殯儀館的容積率不宜低于0.2。 公益性公墓按照單墓穴用地面積不超過0.5平方米、雙墓穴用地面積不超過0.8平方米,墓穴間距不大于60厘米,畝均穴位單墓穴不低于400個、雙墓穴不低于200個標準規劃。倡導地表不留墳頭、不立碑,確需墓碑的應當采取臥碑方式,碑長不超過60厘米,碑寬不超過50厘米,傾斜度不超過15度。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設施按照每個格位面積不超過0.25平方米標準建設。新建、改擴建公益性公墓節地生態率100%。 經營性公墓生態(臥碑、樹葬、花葬、草坪葬、藝術葬等)墓位不低于墓位總數的70%、公益性墓位不低于20%,按照單人墓用地面積不超過0.8平方米、雙人墓用地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碑高不超過地面0.8米標準規劃建設。 七、規劃布局 至2035年,全縣殯葬設施形成“一館三園多點”的總體空間布局。其中,“一館”為汶上縣殯儀館;“三園”分別為汶上縣骨灰堂、汶上縣公益性公墓、彩山公墓;“多點”為多處鎮級、村級公益性公墓。全縣規劃公益性公墓共44處,2處為縣級公益性公墓,15處為鎮級公益性公墓,27處為村級公益性公墓。 至2035年,全縣公益性公墓總用地面積約30公頃。 八、實施措施 嚴格落實規劃管控要求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強化部門協作,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統籌規劃審批、執法監督和設施建設。 加強基層治理能力建設,提升治理效能。 加強輿論引導,倡導文明、節儉、科學的喪葬禮儀,遏制舊俗陋習,樹立文明新風。 一、規劃背景 為深入貫徹國家殯葬管理改革的方針政策,完善殯葬設施布局,加強殯葬設施用地規范管理,為后續各級各類殯葬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提供依據,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由汶上縣民政局組織編制本規劃。 二、規劃必要性 殯葬設施建設規劃是滿足群眾綠色殯葬需求、減輕群眾負擔、解決殯葬領域突出問題的重要突破口。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殯葬改革的總體部署,落實國家、省、市殯葬發展的有關文件精神,適應殯葬事業發展需求,構建地方特色的殯葬服務體系,完善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布局,加強殯葬設施用地規范管理,切實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多元化的殯葬服務需求,合理安排和科學指導殯葬設施建設,使汶上縣殯葬事業與城市發展相協調,實現殯葬事業的良性發展,為汶上縣各級各類殯葬設施建設與管理提供依據。 三、主要內容 1.嚴守“紅線”要求 公墓新選址或擴建禁止在以下空間范圍內進行布局,包括:①耕地、林地;②城市公園、自然保護地和文物保護區;③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④鐵路、公路主干線兩側和通航河道兩側;⑤避免選擇容易發生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頻發的地段;⑥儲存易燃、易爆物的建筑及其場所附近;⑦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區域。 2.嚴格土地用途管制 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推進殯葬設施用地管理規范化。新增殯葬設施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土地用途管理。現有殯葬設施需系統梳理民政、規劃、土地和建設相關手續,核實土地權屬、現狀、規劃用地性質和土地租賃合同,確認用地范圍,手續不全部分需補辦相應手續,騰退部分應優先還林還綠。 3.殯儀設施規劃 規劃擴建汶上縣殯儀館,用地面積4.07公頃,滿足規劃期內使用需求。進一步完善各類配置設施,提高綠地率,提升服務水平,打造環境園林化、設施現代化、管理科學化、服務優質化的現代化殯儀館。 5.經營性公墓規劃 汶上縣彩山明月園公墓現狀扣除完禁止空間后進行保留,納入規劃用地面積為2.11公頃。 6.公益性公墓規劃 至2035年,全縣公益性公墓共31處,總用地面積32.66公頃,規劃骨灰安置量179850個。其中保留1處,新建29處,閉園1處;2處為縣級公益性公墓,21處為鎮級公益性公墓,8處為村級公益性公墓。 四、實施保障 1.加強規劃支撐保障 本規劃經批復后,統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進行管理,支撐規劃實施全過程管理。其他空間類專項規劃編制時,需做好與本規劃的空間統籌協調。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及詳細規劃需落實本規劃相關內容。本規劃的殯葬設施用地原則上不得調整為其他用地,確需調整的,經充分論證后,就近進行等規模補劃后再調整。 加強殯葬設施專項規劃與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殯葬事業發展規劃的統籌,確保殯葬設施專項規劃任務與殯葬事業發展目標相協調,共同推動殯葬事業可持續發展。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對規劃確定的節地生態葬比例、公益性公墓服務覆蓋率等核心指標,以及已用和未用資源情況、安置需求和供給能力進行定期評估,以評估結果作為下一個階段建設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的重要依據。 2.公益性公墓用地彈性管控 本規劃的殯葬設施用地原則上不得調整為其他用地,確需調整的,需經充分論證后,需就近進行等規模補劃后再調整。骨灰安置數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或減少,殯葬設施用地在空間設計上緊湊布局,為未來擴建預留空間。如遇自然災害,在災后48小時內完成殯葬設施地質評估與場地平整,優先利用既有公墓閑置區域進行安葬。 3.有序推進殯葬設施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做好本規劃建設實施,要做好對規劃的鎮村級公墓的空間管控,分步推進殯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協調溝通,積極協作、形成合力,按照自身職能做好相關審批等工作,保障各類殯葬服務設施建設有序推進。要通過對墓園的多功能設計及公園化設計,打造綠色生態型的現代人文墓園。完善交通支撐,祭掃高峰時期通過利用周邊閑置場地、優化交通組織與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對停車進行引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殯葬管理條例》《山東省殯葬管理規定》《山東省公墓管理辦法》(魯民〔2023〕72號)《山東省公墓建設規劃指引》(魯民〔2024〕38號)《山東省建設用地控制標準(2024年版)》《汶上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等。 意見征集已結束,感謝您的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