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教體辦,縣屬有關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濟寧市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濟教字〔2025〕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堅持公平公正,堅持市級統籌,堅持公民同招,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充分發揮考試、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時代新人,推進普通高中特色多樣發展和職業教育創新融合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招生計劃
今年市教育局下達給我縣的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為汶上一中1800人,汶上圣澤中學1742人,汶上縣第三高級中學1800人,汶上縣第四高級中學650人,汶上縣高級職業技術學校1900人。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職、五年一貫制高職、聯辦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實行指令性計劃,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指導性計劃。
三、招生范圍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行同步招生。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招生范圍招生,不得突破;凡擬進行第二批次錄取的普通高中,須提前公布一二批次錄取計劃。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面向具有全市初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招生。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招生。
四、招生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考試科目、考查科目、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特長生考試等。
(一)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地理、歷史、生物、信息技術、物理化學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以等級和分數兩種形式呈現,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其他考試科目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語文、數學科目考試采用全省統一命題,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地理、歷史、生物科目考試采用全市統一命題、所有科目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計算器。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和實驗操作考試科目按照相關要求執行。
1.各科目分值(折算后):語文100分(卷面分值120分,按比例折算計入總分);數學100分(卷面分值120分,按比例折算計入總分);英語100分(含聽力測試20分);物理60分;化學50分;道德與法治60分;歷史50分;物理、化學實驗操作10分(抽選一科);信息技術20分;體育與健康60分;總分610分。
2.考試時間。
2025年6月13日至6月15日。
時 間 科 目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3日 (星期五) | 語 文 (09:00—11:00) | 物理 化學 (14:30—16:30) |
6月14日 (星期六) | 數 學 (09:00—11:00) | 道德與法治 (14:30—15:30) 歷 史 (17:00—18:00) |
6月15日 (星期日) | 英 語 (09:00—11:00) 其中:聽力測試 (09:00—9:20) | 生 物 (14:30—15:30) 地 理 (17:00—18:00) |
6月15日下午,八年級學生學業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同時畢業年級學生地理、生物學業成績等級為C級及以下的,畢業當年可自愿報名申請參加重考,重考成績等級最高計為B級。往屆畢業生、市外轉入考生,應參加我市組織所有學科的學業考試,報名時要單獨注明,另行安排考場。復學學生只參加未考學科的考試。
(二)考查科目。
藝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由初中學校進行考查,考查結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現并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三)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各初中學校要在學生初中三年成長記錄、學期評價的基礎上,按照《濟寧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評價結果分A、B、C、D四個等級。總等級評為A級的學生不得超過學校畢業生總數的30%;B級比例不超過40%;C級比例不超過28%;D級原則上不超過2%。4月16日前,各初中學校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家長后上傳至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
(四)藝術體育特長生考試。
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本校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5%,報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相關科室審批后向社會公布,由普通高中學校自行組織。報名工作由縣教體局統一組織,考試成績于6月20日前報縣教體局。
五、命題指導原則和要求
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在加強學生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考查的同時,突出核心素養考查。注重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民族團結、品德修養、知識見識、奮斗精神、綜合素質、科學素養等方面的考查,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對高中階段學習乃至終生學習影響較大的知識和能力的考查。考試內容加強與社會實際的聯系,增強情境創設的真實性、典型性和適切性,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六、招生程序
高中段學校招生統一采用濟寧市高中段招生平臺進行,其考試成績作為各類學校錄取的依據。
(一)信息采集。
市教育局統一從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中采集在校考生基本信息,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庫。
(二)報名條件。
具有汶上縣學籍(學籍以2025年4月19日為截止時間)或汶上縣戶籍(落戶時間須在2025年4月19日之前)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我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考生報名和填報志愿必須全部在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進行。必須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考生本人意愿進行填報,不得由他人代替。每名考生填報志愿完成后最多可修改兩次,以規定時間內最后一次填報(修改)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因未在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填報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自身原因泄露密碼、由他人代報或填報失誤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責任。具有汶上縣戶籍,需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由縣教體局進行網上資格審核,核實考生的戶籍信息和學籍信息。注冊過普通高中學籍、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者、不符合省市政策規定者,不得報考。4月16日前,非畢業年級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由初中學校統一導入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
(三)志愿填報。
考生可報考五類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學校、五年一貫制高職、聯辦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中等職業學校。報考上述學校,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各學校錄取依據。志愿填報分兩個階段進行。
(四)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4月20日—4月26日,每天9:00—18:00):填報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職教高考班、中等職業學校。
第二階段(6月底—7月底):填報“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學校、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聯辦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中等職業學校以及設置第二批次錄取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其中,報考“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學校、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聯辦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考生自行登錄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填報志愿,具體填報時間、要求、招生計劃在濟寧市教育局官網(jnjy.jining.gov.cn)招考專欄查詢;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學校辦理報名手續;報考設置第二批次錄取計劃的普通高中,統一使用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進行。
七、招生錄取
依次按照“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學校、普通高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職教高考班、初中后高職高師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的順序錄取。
(一)普通高中錄取。
錄取包括推薦生錄取、指標生錄取、統招生錄取、特長生錄取。錄取時綜合參照學生的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動手操作能力、特長潛能等擇優錄取。初中學生在畢業學校就讀不滿兩學年的(以山東省基礎教育管理信息化平臺中的學籍信息為準,2023年8月31日以后轉入的),錄取時不享受推薦生和指標生待遇。凡已被我縣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再次被其他普通高中錄取。對錄取后未按時報到的考生,以自動退學處理。
錄取順序:先錄取特長生,然后按照減去已錄取特長生人數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劃定汶上縣普通高中第一批次錄取資格線,各高中學校在報考本校考生范圍內按成績擇優錄取。第一批次完成錄取計劃的高中學校,不得參與第二批次的志愿填報、錄取;第一批次被錄取的考生也不得參與第二批次的志愿填報、錄取。高中學校在第一批次沒有完成錄取計劃的,其剩余名額作為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計劃,向社會公示,并重新依據剩余名額劃定普通高中第二批次錄取資格線,于7月17日前進行普通高中第二批次的志愿填報、錄取。可以填報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范圍是:第一批次填報普通高中志愿且未被報考學校第一批次錄取的、成績在第二批次錄取資格線以上的考生。
1.推薦生錄取。實行推薦生錄取的普通高中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通過面試、綜合能力測試等方式對各初中學校推薦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核。錄取時,需綜合參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考核情況確定,錄取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5%以內,錄取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名單于6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2.指標生錄取。縣教體局將汶上一中、第三高中招生計劃的60%,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見附件2)。錄取按照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定向指標數,根據該初中學校考生的志愿、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考試科目等級達到B(含B級)以上,分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指標生分數不低于統招線下60分且高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錄取資格線。考生初中在校期間如存在校園欺凌或被公安機關進行過治安管理處罰措施行為的,不得推薦為指標生。未完成指標生錄取的名額,納入統招錄取。
3.統招生錄取。錄取依據學業考試成績、考查科目成績擇優錄取,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考試科目成績須達到C級(含C級)以上。錄取時根據高中招生有關規定且不低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錄取資格線,在填報學校志愿的學生中擇優錄取,錄取不滿計劃數的學校,將做為第二批次普通高中錄取計劃,向社會公示并進行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學校志愿填報。
4.特長生錄取。特長生錄取是對報考音體美特長的學生進行錄取的方式。根據《濟寧市教育局關于普通高中藝術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的意見》(濟教字〔2016〕40號)要求,特長生錄取按特長生招生計劃、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安排,縣教體局和普通高中學校共同組織實施,7月15日前,普通高中錄取名單由縣教體局上傳至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市教育局復核確認后形成錄取庫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進行比對核實,重點檢查學校執行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情況。通過市教育局復核確認的考生統一注冊普通高中學籍,錄取工作結束后任何學校不得再接納新生,未上傳至錄取平臺和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二)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錄取。
“職普融通班”志愿錄取批次在普通高中之后、職教高考班之前。按照考生填報的職普融通班志愿,分對口職業學校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該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的80%。被前面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該批次的錄取。被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第二批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錄取。具體招生學校、辦法、計劃等另行公布。
(三)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1. 職教高考班錄取。各中等職業學校“職教高考班”招生工作通過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統一進行,由市教育局負責。“職教高考班”設置最低錄取資格線(總分≥300分且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150分),依據學業考試成績、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 普通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普通中等職業學校(除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職教高考班以外)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納入第二階段錄取。
(四)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學校錄取。
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依據公布的分數線及學生志愿錄取。其中,“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考生成績位次須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試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時,報經省教育廳同意后,報考成績位次在5%內適當下浮。五年制高等師范教育學校錄取分數原則上不得低于總分的50%。五年制高職、聯辦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學校按公布的分數線執行。
(五)特殊考生錄取。
1.綜合類: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港、澳、臺考生加5分錄取。
2.軍人子女類:軍人子女(指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 按照《濟寧市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濟分政聯〔2012〕1號)文件規定執行。一是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的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烈士子女;二是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三是駐一般地區部隊的軍人子女(含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以上三種情況,可由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經縣教體局審核批準,分別按照當年統招錄取分值10%、5%、3%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3.公安民警子女類:根據《省公安廳、省教育廳<關于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實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魯公通〔2018〕67號)要求,公安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錄取。
4.聽力殘疾學生:聽力殘疾學生可以申請免英語聽力測試,于中考報名時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縣市區教育局進行審核、公示后,其英語成績使用換算后的分數計入總分,換算公式為:英語分數=考生筆試項目得分×1.25。
考生若同時符合1、2、3類條件,選其最高項計算,不累積計算。特殊考生需填寫《2025年濟寧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審批表》(附件4),由初中學校上報到縣教體局進行現場審核。5月11日前,縣教體局審核并予以公示后(不少于5個工作日)報市教育局。
八、工作要求
(一)嚴格考務管理。各鄉鎮、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考試實施規則,制定完善的考試實施方案,嚴格規范各項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所有考場都要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所有考場視頻監控信號都要實時上傳到上級教育考試指揮中心并全部錄像;購置安裝足夠的金屬探測、身份驗證、信號屏蔽阻斷、智能安檢設備,確保設備能用夠用。各考區、考點要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考場管理,人防技防相結合,嚴把考生入場關,嚴防替考現象發生,嚴防考生攜帶違規物品帶入考點封閉區和考場,嚴防考生舞弊,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要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考試、回收到評卷全過程管理,認真檢查外語聽力設備、供電設備和閱卷設備,明確考試組織、閱卷評分、招生管理等機構和人員的職責,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做好考務人員的選聘和培訓,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因違紀監考被處理的教師不得再參與考務工作。要嚴格保密管理,嚴禁在非涉密電腦上處理在保密期的試卷,做到保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對在招生考試工作中造成試題泄密或在報名、考試、閱卷、錄取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嚴肅招生考試紀律。嚴禁招生學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或其他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超過規定班額。
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生占畢業生比例將納入對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均應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初中學校要充分尊重學生意愿,嚴禁強迫考生填報某個志愿或代學生填報志愿,不得阻止學生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報名或以志愿填報不符合學校的要求為由阻止學生在校學習,在報名期間不得扣留學生報名所需材料。各鄉鎮、各學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嚴格執行上級招生工作紀律,完善違規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三)強化收費保障。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足額保證所需經費,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文件規定,2025年中考及學業水平考試的試卷印刷費和答題卡掃描費按每生15元標準由縣財政負擔;命題費及閱卷費由市財政承擔。
(四)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各學校要加強對招生政策的宣傳,通過召開家長會、設立咨詢熱線、發放明白紙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讓全社會特別是學生家長了解高中招生錄取各項政策、中職生免費政策、中職對口升高職和本科政策、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等。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報名工作的指導,加大對各級各類招生學校的宣傳,讓學生充分了解學校,指導學生合理選擇報考學校。各鄉鎮、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考生、教師、家長的考風考紀教育,積極營造誠信應考良好社會環境,杜絕違紀作弊行為。
各招生學校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印發招生簡章和召開招生咨詢會,不得進行不切實際或不符合政策的宣傳,除濟寧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外不得通過其他渠道私自招收學生。
附件:1.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進度安排
2.2025年汶上縣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生分配表
3.2025年濟寧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推薦生申請表
4.2025年濟寧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審批表
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
202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進度安排
6月25日前,公布考試成績。
6月26日前,對成績有異議的學生通過初中學校上報成績復核申請。
6月30日前,完成“3+4”高職本科的志愿填報和錄取工作。
7月6日前,各縣市區公布普通高中統招線。
7月9日至7月13日,中等職業學校職普融通班、職教高考班、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7月17日前,設置第二批普通高中招考計劃的學校進行志愿填報和錄取。
7月中下旬,初中后高師、高職志愿填報和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有關時間節點和要求,以市招考院在市教育局官網招考專欄發布的信息為準。
附件2
2025年汶上縣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生分配表
初中學校 | 汶上一中 | 汶上三中 | 備注 |
南站中學 | 28 | 28 | |
康驛鎮一中 | 33 | 33 | |
康驛鎮二中 | 32 | 32 | |
南旺鎮一中 | 22 | 22 | |
南旺鎮二中 | 20 | 20 | |
劉樓鎮中學 | 53 | 53 | |
次邱鎮中學 | 26 | 26 | |
寅寺鎮中學 | 28 | 28 | |
郭樓鎮中學 | 36 | 36 | |
郭倉鎮中學 | 23 | 23 | |
楊店鎮中學 | 28 | 28 | |
軍屯鄉中學 | 11 | 11 | |
白石鎮中學 | 28 | 28 | |
苑莊鎮中學 | 19 | 19 | |
義橋鎮中學 | 34 | 34 | |
第一實驗中學 | 110 | 110 | |
第二實驗中學 | 160 | 160 | |
第三實驗中學 | 129 | 129 | |
建華實驗中學 | 85 | 85 | |
第五實驗中學 | 121 | 121 | |
中都學校 | 54 | 54 | |
合 計 | 1080 | 1080 |
附件3
2025年濟寧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推薦生申請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一寸正面 免冠照片 | |||
學籍號 | 政治面貌 | |||||
家庭地址 | 聯系電話 | |||||
初中畢業學 校 | 申請推薦高中階段學校 | |||||
學生簽名 | 家長簽名 | |||||
主 要 情 況 簡 介 | ||||||
推 薦 教 師 意 見 | 推薦教師(一) (簽名) | |||||
推 薦 教 師 意 見 | 推薦教師(二) (簽名) | |||||
初中學校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高中階段學校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縣市區 教育行政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由初中學校和學生填寫,交申請學校,考核結束后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于6月30日前將推薦生錄取名單上報市教育局。
附件4
2025年濟寧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特殊考生審批表
姓名 | 性別 | 學籍號 | |||
特殊 考生 類別 | |||||
畢業 學校 意見 | 審查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主管 部門 意見 | 審查人簽字: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
注:1.軍人子女需在特殊考生類別欄填寫父母姓名、單位和職業。
2.需按類別到僑辦、團級以上政治部、公安、民政、殘聯、衛健等相關部門單位審查蓋章。
3.初中學校審查蓋章后,報名時將特殊考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和此表報縣教體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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