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主體公告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快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審核確認,現將下列縣級行政執法主體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機關(48個)
汶上縣國家保密局
汶上縣檔案局
汶上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汶上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汶上縣發展和改革局(汶上縣能源局、汶上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汶上縣教育和體育局
汶上縣科學技術局(汶上縣外國專家局)
汶上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汶上縣公安局
汶上縣民政局
汶上縣司法局
汶上縣財政局(汶上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汶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汶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汶上縣林業局)
濟寧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
汶上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汶上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汶上縣交通運輸局
汶上縣水務局(汶上縣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
汶上縣農業農村局(汶上縣畜牧獸醫局)
汶上縣商務局(汶上縣投資促進局)
汶上縣文化和旅游局(汶上縣新聞出版廣電局、汶上縣文物局)
汶上縣衛生健康局(汶上縣中醫藥管理局)
汶上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汶上縣應急管理局
汶上縣審計局
汶上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汶上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汶上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汶上縣城市管理局)
汶上縣統計局
汶上縣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汶上縣稅務局
汶上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汶上縣森林公安局(汶上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
汶上街道辦事處
中都街道辦事處
南站鎮人民政府
康驛鎮人民政府
南旺鎮人民政府
劉樓鎮人民政府
次邱鎮人民政府
寅寺鎮人民政府
郭樓鎮人民政府
郭倉鎮人民政府
楊店鎮人民政府
軍屯鄉人民政府
白石鎮人民政府
苑莊鎮人民政府
義橋鎮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7個)
汶上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汶上縣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汶上縣支行
國家統計局汶上調查隊
汶上縣氣象局
汶上縣煙草專賣局
東平湖管理局汶上管理局
縣政府組成部門、縣政府直屬機構和縣政府部門管理機構所屬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依法開展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三、相關要求
(一)以上縣級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在職權范圍內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行政執法活動。
(二)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開展委托執法的,應當與受委托的行政機關或者組織簽訂書面委托協議,并將受委托組織和委托的行政職權內容予以公開,負責對受委托組織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三)在縣委工作機關掛牌的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掛牌機構名義對外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四)縣級中央垂直管理機構對其所屬的行政執法主體,自行確認公布,并報縣司法局備案。
(五)不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組織不得實施行政執法。今后,凡縣級行政執法主體發生設立、分立、合并以及主體資格取消等情形的,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報請縣政府審查確認后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