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林佳偉 林怡佳)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向某電商平臺發出首份涉網絡營商環境領域司法建議書,提醒企業運營過程中存在的糾紛隱患及管理漏洞,幫助其降低經營風險,保障好消費者權益。
事情還要從一起網絡買賣合同糾紛說起。福清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查明,黃某通過微信群聊發送指定產品的購買鏈接,并標明數量、付款金額、返利金額、返款金額及貨物的轉寄地址等信息,包括楊某在內的多名群成員購買后在群中報數對賬刷單賺取收益。此種行為涉嫌以刷單炒信的方式進行虛假宣傳,進而使得平臺相應信用評價與客觀情況相悖,于消費者而言,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于其他商戶而言,構成不正當競爭。
為進一步規范網絡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營造良好的網絡營商環境,福清法院向該電商平臺發出司法建議并抄送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議其加強對平臺商戶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行為的防治,鼓勵監督平臺商戶誠信經營。該電商平臺在收到司法建議后積極復函反饋,并針對出現的問題逐一整改落實。這番有“建”有“納”,落地有聲,實現了法企的良性互動,依法共促網絡電商行業健康發展。
下一步,福清法院將繼續秉持能動司法理念,積極延伸司法職能,針對審判實務過程中發現的苗頭性、共性問題,深挖根源、找出癥結,不斷提升司法建議“含金量”,推動司法建議真正落地見效,為推動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