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辦字〔2024〕1號
汶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
示范縣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汶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創建工作,推進全縣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根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國中醫藥醫政發〔2022〕1號)、《2022—2024年創建周期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創建評審工作方案》(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2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重大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相關要求,不斷優化中醫藥發展環境,全面營造中醫藥文化氛圍,著力構筑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人民健康需求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全縣中醫藥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推動我縣中醫藥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目標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建設標準》,結合我縣實際,積極開展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創建活動,完成創建工作目標任務,確保順利通過國家、省中醫藥管理局評估驗收。
三、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組織管理
1.縣委、縣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充分發揮黨委在中醫藥工作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將中醫藥工作納入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政府議事日程。(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衛生健康局)
2.縣委、縣政府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協調解決我縣中醫藥發展的相關事宜,統籌推進我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完善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的創建方案,要組織健全,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職責落實。基層中醫藥工作年度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總結。(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4.暢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建議和投訴平臺,認真核實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群眾對中醫藥服務滿意率≥90%。(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二)促進發展
5.縣委、縣政府牽頭,中醫藥管理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做好中醫藥發展規劃、標準制定、質量管理等工作,將我縣基層中醫藥服務打造成網絡健全、設施設備完善、人員配備合理、管理規范、中醫藥防治康養融合發展的完整體系。主管領導熟悉中醫藥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并協調各相關部門落實基層中醫藥工作。加強中醫藥主管部門履職能力建設,合理配置中醫藥管理人員力量。(責任單位: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
6.制定支持引進和培養中醫藥中、高端人才的政策。執行放寬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醫師職稱晉升條件的有關政策。建立高年資中醫師帶徒制度,與職稱評審、評優評先等掛鉤。完善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和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鼓勵退休中醫醫師到基層服務和多地點執業。鼓勵中醫藥技術人員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服務。(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
7.提高財政支持力度,設立中醫藥財政專項,保障全縣中醫藥事業的發展。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保證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增長比例逐年提高,并高于衛生事業經費增長比例。建立基層中醫藥工作投入機制。(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
8.加大中醫藥宣傳推廣力度,將《中國公民中醫養生保健素養》《健康教育中醫藥基本內容》和中醫藥科普知識作為健康教育重要內容加以推廣。加大新聞媒體對中醫藥宣傳力度,加強和規范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傳播,營造城鄉居民知中醫、信中醫、用中醫、愛中醫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衛生健康局)
9.加大對中醫藥發展投資力度,保障中醫醫療機構的立項、建設和政府投入,改善縣級中醫醫院辦院條件,擴大優質服務供給。切實保障縣中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科室建設的投入責任落實,促進基層機構“中醫館”的建設。積極開展對縣域內村衛生室的建設及設施設備的投入。(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衛生健康局)
10.根據我縣醫療服務規劃,保障中醫診療中心和公立中醫醫療機構用地的規劃、審批。(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1.將中醫藥科技發展納入科技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支持促進中醫藥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規劃。積極組織申報市級及以上中醫藥科研項目,組織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我縣中醫藥科技發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門與中醫藥主管部門協同聯動的管理機制。(責任單位:縣科學技術局、縣衛生健康局)
12.貫徹落實中醫藥醫療保障相關政策。根據基層醫療機構需求,將我縣具有顯著療效和成本優勢的中醫藥服務項目,向市和省醫保部門上報申請批準。定期調研,將體現具有中醫藥臨床價值的服務項目,向有關部門提出價格調整的合理化建議。(責任單位:縣醫療保障局)
13.推進中醫藥科普教育,豐富中醫藥文化教育內容和活動形式,組織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工作。把中醫藥文化納入中華傳統文化課程。促進青少年了解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促進身心健康。(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局)
14.支持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改善各級機構信息化基礎條件。推進基層中醫藥信息建設,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信息規范化進程。(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15.支持縣域院內中藥制劑發展,制定推廣使用標準,并進行質量監管。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和村開展自采、自種、自用中藥材,并制定相關標準進行規范的質量管理。(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16.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旅游活動,促進縣域中醫藥專業機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中藥材種植基地等與中醫藥文化健康產業融合發展。(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
17.加強中藥保護和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開展中藥材基地建設,生態化、規范化種植與當地相適應的中藥材,深入實施中藥材產業鄉村振興行動。把中醫藥事業、產業發展作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衛生健康局)
18.組織各鄉鎮(街道)、村及社區開展傳統健身活動。大力普及和推廣太極拳、八段錦等養生保健方法。(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衛生健康局,各鄉鎮、街道)
19.堅持中西醫并重,組織落實各項中醫藥工作。制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落實中醫藥相關政策,逐步實現基層中醫藥服務機構建設、人員配備、服務能力提升等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三)服務體系
20.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縣中醫院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縣中醫院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復科,設置感染性疾病科,配置相關設施設備,開展相應工作。(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1.扶持有中醫藥特點和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設置的中醫藥科室要進行標準化建設,提升其中醫臨床科室、中藥房、煎藥室等設施設備配置。(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2.縣中醫院發揮龍頭帶動作用,成立基層中醫藥指導科室,設置專人負責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藥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等。(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3.縣中醫院牽頭組建各種形式的醫聯體。在醫聯體建設中充分發揮中醫藥輻射作用,在推動醫聯體建設中,力爭覆蓋人口不低于30%。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所納入到醫聯體建設。(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4.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100%規范設置中醫科、中藥房,配備中醫診療設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100%設置中醫館,加強服務內涵建設,接入中醫健康信息平臺。設立康復科室,為居民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鼓勵在基層設置中醫專科。鼓勵提供特色中藥劑型服務。(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5.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100%具備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場所和設施設備。推進“中醫閣”建設,至少有1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設置“中醫閣”。(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6.加強中醫類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化建設。縣中醫院電子病歷達4級水平。實現縣中醫院牽頭的醫聯體內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要求及時準確上報相關信息及統計數據。(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四)人才隊伍建設
27.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和注冊護士數、每千常住人口公共衛生人員數、每萬常住人口全科醫生數、醫護比、中醫藥人員占比等指標符合衛生規劃要求。達到城鄉每萬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責任單位: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健康局)
28.縣中醫院、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有條件的村衛生室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縣中醫院中醫類別醫師占本機構醫師總數的比例達60%以上;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占本機構醫師總數的比例達25%以上;100%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100%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鄉村醫生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29.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加強全縣基層醫務人員(含鄉村醫生)的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基層醫務人員(含鄉村醫生)中醫藥適宜技術水平。(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0.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人員的西學中培訓。縣中醫院建立西學中培訓基地;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非中醫類別醫師參加西學中培訓;組織鄉村醫生定期參加中醫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及適宜技術等培訓,達到全覆蓋。(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五)中醫藥服務
31.縣中醫院提供中醫藥綜合服務。完善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醫技科室的服務功能,提高中醫優勢病種的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成立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有場地、有師資、有設施設備、有推廣方案、有工作制度、有考核監督等。(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拓展中醫藥服務范圍,推進中醫專科發展。中醫診療人次占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35%以上。(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3.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中醫藥服務能力。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6類10項以上的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4類6項以上的中醫藥適宜技術。(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注重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鼓勵縣中醫院專家融入家庭醫生團隊向居民提供優質中醫藥服務。(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5.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推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在基層的落實。為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腦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點人群和亞健康人群提供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年度中醫藥健康管理目標人群達到國家要求。(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6.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積極參與本轄區傳染病的宣傳、預防和治療工作。(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7.在醫養結合、社區康復、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中融入中醫藥方法。鼓勵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康復科室內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8.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中醫藥健康知識,推動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活動。擴大中醫藥科普內容的覆蓋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宣傳中醫藥內容占比達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達50%以上。(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六)監督考核
39.縣衛生健康局(縣中醫藥管理局)建立縣中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工作考核機制,并將中醫藥內容納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績效考核中醫藥內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40.縣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建立中醫藥監督管理科室,或有專人負責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內容包括上年度中醫醫療秩序、中醫醫療案件查辦、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監管情況,落實中醫藥主管部門相關監督檢查要求。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有專人負責中醫藥疾病預防工作,將中醫藥內容納入疾病預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關工作中。(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41.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質量的評估和監管,對執行中醫藥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合理用藥、落實核心制度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保證醫療安全。對鄉村中醫藥技術人員自采、自種、自用、民間習用中草藥加強管理,規范服務行為。(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七)滿意率和知曉率
42.城鄉居民對縣中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不低于90%;城鄉居民中醫藥知識知曉率不低于90%,對縣中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知曉率不低于85%,縣中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相關政策知曉率不低于85%。(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四、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4年1月)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國中醫藥醫政發〔2022〕1號)梳理指標條款,查找薄弱環節,掌握全縣中醫藥服務網絡、人才隊伍、醫療服務、保健服務等基本情況,印發《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實施方案》,部署創建工作。
(二)推進實施階段(2024年1月—3月)
1.各創建工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層層落實創建責任,全面推進創建工作。
2.定期召開創建專題會議,協調相關工作。對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創建標準開展自查自評,及時查漏補缺。
3.加強各級各類創建資料的收集、整理、分類工作。
(三)評審驗收階段(2024年4月—6月)
做好迎接國家和省中醫藥管理局組織的評審驗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成立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領導小組,統籌負責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創建工作。各成員單位切實提高對創建國家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的認識,要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二)統籌協調,合力推進。各部門要強化溝通配合,形成共同推進創建工作的合力。充分發揮促進中醫藥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領導小組等協調機制作用,及時分析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嚴格按照創建標準加大檢查監督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中醫藥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國家、省、市有關中醫藥的方針政策深入人心,推動形成中醫藥文化弘揚傳承良好氛圍,讓中醫藥文化更好地惠及民生。
附件: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汶上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喬 明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 偉 縣政府辦公室三級主任科員
徐 燕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成 員:李登軍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袁學敏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趙洪順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龐學良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崔兆剛 縣教育和體育局局長
馬洪聯 縣科學技術局局長
陳洪國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馮成利 縣財政局局長
倪昌安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胡繼廣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徐曉軍 縣文化和旅游局黨組書記
趙 華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趙建生 縣醫療保障局局長
張中軍 縣融媒體中心主任
劉洪峰 縣愛國衛生和健康促進中心主任
韓陳香 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理事長、院長
魏 軍 縣中醫院黨委書記、理事長
王光常 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健康局,徐燕兼任辦公室主任,劉洪峰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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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