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政發〔2023〕9號
汶上縣人民政府
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
通 知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改革,掃除無效制度約束,釋放市場經濟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辦法》等規定,經對現行有效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決定對《汶上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1件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對《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等5件縣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修改。
一、宣布失效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1件)
1.《汶上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汶政字〔2021〕54號)(WSDR—2021—0010006);
二、修改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及修改內容(5件)
(一)對《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汶政辦發〔2019〕17號)(WSDR—2019—0020001)作出修改:
1.第十三條中的“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逐級報市、省審計機關批準后執行”修改為“應當經本級黨委審計委員會批準”;
2.第二十一條中的“合同法”修改為“民法典”;
3.刪除第二十七條中的“3年內不得參與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造價咨詢審計業務。”;
4.有效期調整為2026年9月1日;
5.統一登記號調整為WSDR—2023—0020002;
(二)對《汶上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使用管理辦法》(汶政發〔2020〕4號)(WSDR—2020—0010002)作出修改:
1.第七條中的“(三)城區居民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物業公司代征,沒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所屬單位代征。”修改為“(三)城區居民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物業公司代收,沒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所屬單位代收。”;
2.統一登記號調整為WSDR—2023—0010003;
(三)對《關于推動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汶政發〔2021〕7號)(WSDR—2021—0010003)作出修改:
1.第一段中的“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社會化招商獎勵辦法〉的通知》(濟政字〔2019〕51號)、《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構建開放發展新格局推動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發〔2021〕10號)等精神”修改為“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的通知》(濟政字〔2022〕25號)、《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構建開放發展新格局推動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發〔2021〕10號)等精神”;
2.有效期調整為2024年5月15日;
3.統一登記號調整為WSDR—2023—0010004;
(四)對《汶上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汶政發〔2021〕6號)(WSDR—2021—0010002)作出修改:
1.第一條中的“根據《山東省專利條例》《山東省知識產權促進條例》《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等精神”修改為“根據《山東省專利條例》《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等精神”;
2.刪除第十四條中的“(二)舉報假冒知識產權行為獎勵:按照《汶上縣舉報假冒知識產權行為獎勵辦法》(汶市監字〔2019〕75號)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1.舉報人提供的情況屬實,有助于查處假冒行為的,給予300元獎勵;2.舉報人提供的情況詳細,證據確鑿,并積極協助案件查處的,給予500元獎勵;3.舉報人提供重大案件的情況和線索,對查處重大案件做出貢獻的,給予1000元獎勵。”。
3.統一登記號調整為WSDR—2023—0010005;
(五)對《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汶政發〔2022〕9號)(WSDR—2022—0010002)作出修改:
1.第6條中的“對成功招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在我縣落地建設的本地企業,依據《汶上縣招商引資獎勵辦法》(汶政字〔2021〕54號規定,給予相應獎勵。”修改為“對成功招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在我縣落地建設的本地企業,依據縣招商引資有關政策,給予相應獎勵。”;
2.第19條中的“深化‘放管服’綜合改革”修改為“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改革”。牽頭單位增加“縣政府辦公室”。
3.統一登記號調整為WSDR—2023—0010006;
以上修改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內容,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始施行。
附件:1.《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2.《汶上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使用管理辦法》(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3.《關于推動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根據
《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4.《汶上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5.《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汶上縣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
(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規范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山東省審計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和《濟寧市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投資建設項目,是指政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且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建設項目,以及政府與社會合作建設的關系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大公共性、公益性建設項目,具體包括以下項目:
(一)政府或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的建設項目;
(二)政府或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50%及以下,但政府或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擁有項目建設或者運營實際控制權的建設項目;
(三)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投資的非生產性重大建設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
第三條 汶上縣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審計機關依法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實施審計,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
第五條 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助審計機關做好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
第六條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中,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遵守回避制度。
第二章 審計職責
第七條 縣審計機關對項目投資額400萬元以上(含400萬元)的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結合本縣實際,實行全面審計;對400萬元以下的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實行隨機抽查審計;對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重大項目進行跟蹤審計。
第八條 審計機關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工程結算、績效情況進行審計或者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計以下內容:
(一)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
(二)投資控制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三)項目建設管理情況;
(四)有關政策措施執行和規劃實施情況;
(五)合同簽訂、履行及變更情況;
(六)土地利用和征收拆遷補償安置情況;
(七)設備、物資和材料采購情況;
(八)工程結算情況;
(九)工程財務核算情況;
(十)投資績效情況;
(十一)需要重點審計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 縣審計機關實施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其管轄范圍內的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對上級審計機關直接審計汶上縣審計機關管轄范圍內的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縣審計機關做好配合。對審計管轄有異議的,報請上級審計機關確定。
第十條 縣審計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報告本級政府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結果。
第十一條 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對象為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必要時,延伸審計調查與公共投資建設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供貨等單位。
第十二條 審計機關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實施審計監督,不影響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的正常開展,不影響相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相關合同。
第三章 審計實施
第十三條 縣審計機關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要求及上級審計機關工作安排,編制年度公共投資審計項目計劃,有計劃地開展審計工作。
縣審計機關編制的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年度審計計劃應當經本級黨委審計委員會批準。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年度審計計劃確需調整的,按照原審批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實行項目審計備案制,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縣審計機關報送相關資料,在項目立項后報送項目基本情況、在項目完工后報送項目結算審核報告及竣工決算報表等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被審計單位應當配合審計機關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實施審計監督,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的重大方案調整、重大工程變更等有可能對工程造價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應當及時告知審計機關,并按照審計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審計機關對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整改。
第十六條 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當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督工作,不得參與工程項目建設決策與審批、征地拆遷、工程招標、物資采購、質量評價、工程結算、竣工驗收等管理活動,杜絕代替建設單位承擔結算審核等“以審代結(算)”和“以審代補(償)”的做法。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建設項目管理職責,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公共投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后,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準確、完整的工程結算及竣工決算。
建設單位委托的中介機構及專業人員,要符合國家相關資質,對其所審計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建設單位對聘用的社會中介機構及專業人員出具的結論性文件負責。審計機關對建設單位聘用的中介機構審計的公共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八條 審計機關實施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必須由審計機關人員擔任審計組組長和主審,遇有相關專業知識局限、審計力量不足等情況時,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聘用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符合審計職業要求的專業人員參與審計。
縣審計機關聘用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業人員應對出具的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縣審計機關對利用社會中介機構或者專業人員的工作結果所形成的審計結論負責。
第十九條 縣審計機關實施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聘用社會中介機構和符合審計職業要求的相關專業人員的費用,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二十條 審計機關應運用與公共投資建設項目有關的數據信息,創新大數據審計技術方法,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和互聯網等信息新技術手段開展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
第四章 審計結果運用和執行
第二十一條 對平等民事主體在合同中約定采用審計結果作為竣工結算依據的,審計機關應依照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尊重雙方意愿。
第二十二條 審計項目結束后,審計機關應依法獨立出具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報告,對審計發現的結算不實以及其他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規定等問題,應當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處理、處罰的審計決定,責令建設單位整改;對審計發現的違紀違法、損失浪費等問題線索,應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 被審計單位應依法執行審計決定。對審計機關作出的有關財政收支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第二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可以提請裁決的審計決定外,被審計單位對縣審計機關作出的其他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五條 被審計單位拒絕、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縣審計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責令改正,可以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對被審計單位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h審計機關認為應當給予處分的,及時向有關主管機關或者單位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國家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規定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騙取的國家建設資金,沒收違法所得,核減或者停止撥付工程投資。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公務員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截留、挪用國家建設資金;
(二)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國家建設資金;
(三)違反規定超概(預)算投資;
(四)虛列投資完成額;
(五)其他違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聘用的社會中介機構或者符合審計職業要求的專業人員拒不服從監督管理的,相關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在審計中未恪守職業準則、執業規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縣審計機關應當停止其承擔的工作,依照規定作出相應的處理。
第二十八條 審計人員在公共投資建設項目審計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未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19年8月3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1日。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汶上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管理辦法》(汶政發〔2009〕49號)同時廢止。
附件2
汶上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使用管理辦法
(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第一條 為加快生活垃圾處理步伐,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質量,有效解決城區生活垃圾污染,改善城區生態和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15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1〕9號文件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1〕53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區,是指城市規劃區。
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區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第三條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依法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生活垃圾處理費,是指將生活垃圾從垃圾容器內收集、運輸、轉運至垃圾處理場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不包括已實行物業管理小區的物業費中的垃圾清掃、保潔費用。
第五條 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六條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的行政主管部門,縣環境衛生管理處負責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實施收取或委托有關單位代收工作。
財政、發展和改革、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使用管理有關工作。
第七條 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按照下列方式收取:
(一)財政撥款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財政局代收。
(二)城區暫住人口、縣直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駐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及城區旅店業、餐飲業、歌舞廳、營業廳、超市、美容、美發、洗浴、商店等服務場所;服裝、裝飾材料等零售商店,服裝、小商品等批發市場,木材、鋼材、裝飾材料等建材市場,集貿、農貿市場和經批準的臨時占道攤點;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汽車站候車室、經營性停車場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縣環境衛生管理處收取。
(三)城區居民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物業公司代收,沒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由所屬單位代收。
第八條 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標準:
(一)城區居民按每戶每月10元繳納,暫住人口按每人每月4元繳納;
(二)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按每人每月4元繳納;
(三)旅店業(包括賓館、飯店、培訓中心、旅館及招待所等),按每個床位每月3元繳納;
(四)餐飲業、歌舞廳、美容、美發、洗浴等經營服務場所,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1.5元繳納;
(五)客運車輛(不包括城市公交車輛)按每車每月15元繳納;貨運車輛按核定噸位每車每月每噸1元繳納;
(六)服裝、裝飾材料市場等零售商店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5元繳納;服裝、小商品等批發市場,木材、鋼材、裝飾材料等建材市場,按營業面積每平方米每月0.5元繳納;集貿、農貿市場和經批準的臨時占道攤點,按每個攤位每天0.5元繳納;
(七)火車站、汽車站候車室、經營性停車場等按每平方米每月1元繳納。
第九條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部隊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應繳納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其所在單位負擔。
第十條 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按規定繳納稅費后全額納入縣財政專戶。
第十一條 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用于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等費用支出,??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第十二條 縣綜合行政執法、財政、發展和改革、審計等部門應加強對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定期對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拒繳、抗繳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予以處理,確保足額按時收取。
第十三條 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不能滿足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成本費用,由縣、鄉鎮(街道)財政補貼。
第十四條 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規定,對單位處以應繳生活垃圾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對個人處以應繳生活垃圾處理費3倍以下且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第十五條 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工作人員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收取范圍、標準進行收取,對少收、漏收、多收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0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4日。
附件3
關于推動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
(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高質量“雙招雙引”的戰略部署,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提高利用外資水平,推動全縣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社會招商獎勵辦法〉的通知》(濟政字〔2022〕25號)、《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構建開放發展新格局推動利用外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發〔2021〕10號)等精神,在省、市有關獎勵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擴大利用外資領域
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進一步創新外資招引方式,支持外資企業依法依規在我縣投資金融機構。支持外資企業依法依規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交通、水利、環保、市政公用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支持外資企業參與PPP項目投資、運營和管理。推出一批新基建、國企混改等優質資源,吸引外商投資合作。
二、提高主導產業利用外資水平
充分發揮園區招商平臺、企業招商生力軍作用,精細包裝項目、精準對接客商。在紡織服裝方面,要充分發揮外貿企業與國外客戶合作關系,利用省市縣促進外資政策,動員成立外資公司,以外貿促外資;在機械制造方面,要充分利用我縣機械裝備企業的技術優勢、產品優勢,以合作、合資、股權并購等方式吸引落地部分外資企業;在化工企業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有外資背景,能夠有外資注入企業通過評審。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提高外商投資企業利用外資積極性。在省、市有關獎勵政策的基礎上,對制造業外資項目,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2%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300萬元。對非制造業外資項目,按其當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200萬元。
(二)加大重大外資項目引進力度。對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新項目、超過8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按其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的1.5%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200萬元。對全球行業龍頭企業新設(或增資設立)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2000萬美元的制造業項目,以及新設年實際外資金額不低于1500萬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裝備、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業項目,按“一項目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
(三)重點支持500強項目。對落戶我縣的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外商投資項目,且納入當年省市考核范圍的,按照當年實際到賬外資金額的2%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300萬元。世界500強企業以項目投資當年及上一年《財富》雜志公布的世界500強名單為準;中國500強企業以項目投資當年及上一年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公布的中國企業500強、制造業500強、服務業500強名單為準。
(四)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對外商將投資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用于對該企業轉股、轉增資本或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按照轉股、轉增資本或投資額的1%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100萬元。屬于世界500強的制造業項目,縣財政按照轉股、轉增資本或投資額的2%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300萬元。
(五)落實項目引薦人獎勵。對引薦世界500強企業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引薦人,每個項目落戶按自然年度內實際到賬金額的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100萬元;對引薦中國500強企業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引薦人,每個項目落戶按自然年度內實際到賬金額的0.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50萬元;對引薦500強企業以外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引薦人,每個項目落戶按自然年度內實際到賬金額的0.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人民幣20萬元。合同外資額須達到500萬美元及以上,實際到賬外資達到合同外資總額的30%以上,引薦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除外)方可申請引薦獎勵資金。
凡年度內同一企業同時符合本辦法多項獎勵條件、享受多項財政獎勵政策的,按最高標準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
本辦法自2021年9月7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15日。我縣原有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4
汶上縣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優化汶上縣創新創造環境,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根據《山東省專利條例》《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等精神,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發揮知識產權資金在促進高質量發展和加快知識產權強縣建設中的引導支撐作用,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知識產權資金,是指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促進我縣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專利商標授權(注冊)統計在汶上縣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制度,按照“公開透明、科學管理、注重實效、利于監督”的原則,充分體現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第二章 資金使用范圍
第五條 資金主要用于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服務和獎勵等方面。
第六條 知識產權創造主要用于:
(一)國內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
(二)戰略性新興產業授權發明專利轉化運用;
(三)地理標志促進工程使用;
(四)授權商標資助;
(五)地理標志集證商標資助;
(六)馬德里國際商標資助;
(七)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資助。
第七條 知識產權運用主要用于:
(一)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知識產權強縣建設;
(二)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專利預警分析、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導航、重點企業專利微導航;
(三)高價值專利培育;
(四)專利質押融資、專利評估評價等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五)品牌宣傳提升、地理標志運用促進;
(六)專利產業化項目。
第八條 知識產權保護主要用于:
(一)執法專項行動的組織與實施;
(二)執法隊伍和基礎條件建設;
(三)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及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維權援助組織建設及運行;
(四)知識產權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知識產權保護聯盟、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
(五)涉外知識產權維權;
(六)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
第九條 知識產權服務主要用于:
(一)知識產權大數據分析、維護服務購買;
(二)知識產權宣傳培訓、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
(三)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推廣與示范;
(四)商標強縣、商標強企;
(五)知識產權重大活動組織;
(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培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
第十條 專利獎獎勵主要用于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及山東省專利獎特別獎、一、二、三等獎的獎勵;馳名商標獎勵主要用于對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獎勵;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獎勵主要用于對當年度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獎勵。
第十一條 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資助與獎勵標準
第十二條 知識產權創造資助。
(一)授權發明專利資助。對當年度授權的原始申請地址為汶上縣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資助不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實際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的30%。
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資助(包括:G20成員國、新加坡及歐洲專利局)。國外授權發明專利,每個國家每件最高資助2萬元,對同一發明創造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權的,最多資助5個國家。
上述資助項目每件發明專利資助對象所獲得的各級各類資助總額不高于其獲得專利權所實際繳納的官方費用的50%。
(二)新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明專利轉化前期引導。企事業單位當年度新增的原始申請地址為汶上縣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明專利實施轉化的,可以申請新增戰略新興產業發明轉化引導啟動資金,每件最高不超過1.5萬元。產業化效果明顯的,可申請驗收轉列專利產業化項目。
(三)根據縣政府年度商標發展規劃實施糧油商標或地理標志商標促進工程,由縣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結合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執行。
(四)新注冊一般商標資助0.03萬元/件。不包含第(三)項出資購買服務注冊的商標。
(五)新增地理標志集證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認證,獎勵1萬元/件。不包含第(三)項出資購買服務注冊的商標。
(六)申請人通過馬德里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按指定國家或地區的數量獎勵,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獎勵0.2萬元,每件最多獎勵5個國家或地區。申請人在其他單一國家和地區(含港澳臺)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的,每件每個國家或地區獎勵0.2萬元,每件最多獎勵5個國家或地區。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運用資助。
(一)支持省、市重點產業、區域特色產業專利導航。對獲得省、市重點產業專利導航,給予每項最高5萬元資助;鼓勵企業開展專利微導航,對企業自主開展產業專利微導航,擇優給予每項最高2萬元資助。同一項目不重復支持。
(二)企業專利質押融資獎勵。企業通過納入汶上縣統計的發明專利質押獲得貸款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登記的貸款項目,發明專利質押額度300萬元/件及以上,并通過質押納入高價值發明專利統計的,按照1萬元/件給予一次性獎勵。
(三)鼓勵我縣企業專利產業化,對我縣原始創新發明專利實施并獲得較大社會經濟效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第十四條 知識產權保護資助。
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資助:支持企業積極應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由縣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全面負責維權援助,維權援助經費在知識產權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十五條 知識產權服務獎勵。
重點扶持一批專業化、綜合性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對在汶上縣開展代理業務,當年度本行政區域范圍內所代理的發明專利授權量5件以上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明專利授權3件以上,給予2萬元獎勵;當年度本行政區域范圍內所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10件以上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明專利授權6件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
第十六條 專利獎、馳名商標、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獎勵。
(一)對獲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二)對獲山東省專利獎特別獎和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對同一項目在同一評選年度內,同時獲得國家和省專利獎的,不重復獎勵。
對當年度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給予20萬元獎勵。
對當年度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第十七條 其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服務、獎勵等項目,以及國家和省市部署的創新工作,由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具體資助標準結合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執行。
第四章 申報管理與監督
第十八條 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下發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申請單位或個人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向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報相關資料。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的材料集中受理、審核,審核通過后相關資金按程序撥付。
第十九條 在申請至獎勵兌現期間,申請獎勵或資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是汶上縣內的專利權人或商標所有人。申請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條 獲得資金支持的單位,應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實行??顚S谩ⅹ毩⒑怂悖_保發揮最大效益。
第二十一條 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騙取資金等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獲得財政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應做好項目績效評價,并積極配合審計、紀檢等部門的檢查。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汶上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汶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汶上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汶上縣專利資助和獎勵辦法〉和〈汶上縣商標資助和獎勵辦法〉的通知》(汶市監字〔2019〕121號)同時廢止。
附件5
汶上縣人民政府
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根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進行修改)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駐汶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實施,牢牢把握“產業立縣、制造強縣”不動搖,積極搶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加快培育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推動我縣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緊緊圍繞全市打造“231”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戰略部署要求,按照“緊盯前沿、沿鏈謀劃,龍頭牽引、培育壯大,打造生態、集群發展”的思路,瞄準“高新、高端、高效”方向,以項目建設為抓手,以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為支撐,以助企攀登為保障,大力實施主導產業升級、優質企業培育、產業數字賦能、技術管理創新、安全綠色制造、服務保障提升六大工程,提高全縣工業經濟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打造具有汶上標志、全國有影響力的主導產業集群,奮力開創新時代制造強縣建設新局面。
(二)發展目標。到2026年,集群能級顯著提升,高端裝備產業實現“兩個百億級”目標,綠色化工產業實現從百億級向200億級裂變倍增,紡織服裝產業達到百億級目標。產業體系更加完善,高端產品供給能力顯著增強,產業鏈上中下游銜接協同更加緊密,集群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取得明顯成效。支撐作用持續增強,制造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37%,制造業成為支撐汶上高質量發展的基本盤和壓艙石。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主導產業升級工程,構建高能級產業體系
1.做強三大優勢產業。高端裝備產業。聚焦“整機+零部件”發展方向,積極融入濟寧市高端裝備產業鏈條,依托金成技術、李爾汽車、華力機電等企業,重點發展工程機械配件、汽車零部件、智能裝備三條產業鏈,打造百億級中國工程機械配件之都、百億級汽車零部件制造基地,爭創省級高端裝備重點產業集群。綠色化工產業。拓展延伸精細化工、化工新材料兩條產業鏈,重點布局發展高端催化劑、電子化學品等競爭力強的產品,實現化工產業裂變倍增。紡織服裝產業。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自主品牌為主攻方向,拓展設計研發、檢驗檢測、品牌銷售等領域,推動全產業鏈優化升級,提升“汶上制造”影響力,擦亮中國休閑服裝制造名城品牌。(牽頭單位:制造強市建設汶上縣指揮部;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街道)
2.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等產業前沿,做強新風光電子、中科新材料、宇寧醫療等企業,加快集聚關聯企業,壯大新興產業規模。超前謀劃智能電子裝備產業,規劃布局對外合作產業園區。搶抓數字經濟“新風口”,培育壯大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加快發展電子信息制造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業,加速實現數字產業化新突破,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牽頭單位:制造強市建設汶上縣指揮部;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縣經濟開發區、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縣大數據中心,各鄉鎮、街道)
3.改造提升石材產業。優化完善石材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進一步提升壓減整合效果,加快企業集中入園。聚焦提高石材產品檔次和附加值,積極發展復合板、薄板及超薄復合板、石材建筑構件等多功能型產品。加大環保、安全監管力度,大力培育規?;膹U渣廢料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推動石材行業綠色、可持續發展,建設國內重要的銹石綜合利用產業基地,打造“中國銹石之鄉”。(牽頭單位:縣石材產業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白石鎮、苑莊鎮)
(二)實施優質企業培育工程,構建多層次企業體系
4.做強做大龍頭企業。開展龍頭企業培育計劃,“一企一策”支持龍頭企業發展。鼓勵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投資合作等方式,引進上下游關鍵配套企業,集聚關聯配套企業,著力培育一批主業突出、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產業鏈帶動作用強的“領軍企業”。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服裝產業集聚發展,經我縣備案認可的服裝加工龍頭企業(核心廠)對行業內小微服裝企業(30人以上)進行合作扶持,使其成長為該核心廠的單品精益化工廠(附屬輔助工廠)且產值和稅收在我縣實現,達10家以上的,給予龍頭企業(核心廠)10萬元一次性補貼。(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5.加強重點企業梯隊培育。引導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全力支持有條件的制造業企業股改上市。堅持大中小微企業協同發展、集聚發展理念,積極培育一批技術創新能力強、發展質量和效益好,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道路的中小企業,推進其逐步成長為專精特新企業。大力推動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對首次納統工業企業給予獎勵。對列入濟寧市攀登工程的企業,完成協議攀登目標的,按照協議內容兌現獎勵。被新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各鄉鎮、街道)
6.加大產業鏈招商引資力度。圍繞重點發展產業和產業鏈關鍵環節領軍企業,堅持“建鏈、強鏈、補鏈”,積極開展中介招商、產業鏈招商、以商招商、駐點招商。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核心城市對接,主動參與產業共建分工協作,推動功能相關、產業相連、要素相融的大項目落戶我縣。對成功招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在我縣落地建設的本地企業,依據縣招商引資有關政策,給予相應獎勵。(牽頭單位: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三)實施數字賦能產業工程,構建高效能智造體系
7.提升工業互聯網基礎能力。加快推動5G、物聯網、大數據等基礎設施建設,開展以生產現場網絡改造、設備互聯互通、上云上平臺等多形式的數字化普及行動。鼓勵各行業企業應用ERP、MES、SCM等數字化軟件,開展生產設備設施數據采集、互聯互通等基礎環節改造。支持重點龍頭企業開展企業內網升級改造,推進標識解析應用,加快提升企業生產設備聯網率。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認定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大數據中心,各鄉鎮、街道)
8.推進工業互聯網發展。加速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每年推動20家企業“上云上平臺”,推廣一批設備上云、流程上云典型應用案例。培育華力機電、鴻瑞軒服飾等企業級、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推動企業圍繞工業互聯網平臺開展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現場管理、遠程服務等應用,強化互聯網平臺在智能制造中的作用。推廣工業信息安全管理規范和指南,提升工業領域網絡安全保障能力。支持企業進行工業互聯網改造,在我縣注冊并經營一年以上的企業,新購置工業機器人、全自動化流水線、數控加工中心等智能裝備以及軟件與系統集成服務進行智能化改造,總投資額100萬元(含)以上(不含稅價)且軟件投入不低于總投資額10%的,經驗收后,按照軟件和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享受技術改造扶持政策的除外)。對入選省級5G產業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創新示范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9.推動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以制造智能化和產品智能化為主攻方向,加快提升制造業智能化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進專業服務商,每年完成30家企業智能制造診斷服務。針對企業生產裝備、生產過程和生產服務的關鍵環節,加快實施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改造,每年實施10個以上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對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10.加快數字產業發展。加快基于互聯網的新型媒體建設,積極培育發展網絡信息內容生產和服務企業。鼓勵制造業企業發展電商、網紅等新業態,給予租金、流量等補貼支持。積極引進和培育數字化改造工程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工程服務商和智能裝備系統集成企業,為中小型企業提供診斷調研和方案設計等系列服務。對年度軟件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各類企業對其信息技術研發應用業務機構進行剝離,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軟件業企業。(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各鄉鎮、街道)
(四)實施技術管理創新工程,構建高水平創新體系
11.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發展。加快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鼓勵新型研發機構與龍頭企業合作,搭建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對各類創新平臺的獎補按照《關于深化人才強縣戰略實施若干重點人才工程的實施意見》(汶發〔2020〕7號)規定執行。(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科技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2.加大企業融合創新支持力度。深入推進企業精益生產、品牌培育示范工程。宣傳推廣先進管理理念,開展企業管理創新活動評比。鼓勵企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引導企業立足優勢產品,加大新產品研發和市場開拓力度。支持華城百靈、愛絲制衣、鴻瑞軒服飾等企業深化與優衣庫、利郎、安踏等戰略合作,參與品牌設計、研發、銷售等供應鏈管理,推動企業由OEM(代工)向ODM(委托設計生產)轉型。支持企業參與標準化活動。支持行業龍頭企業牽頭成立產業技術聯盟、知識產權聯盟。(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13.實施產業鏈共性技術創新計劃。依托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產學研合作實體。支持上下游產業龍頭骨干企業開展相互合作,共同開展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參照“揭榜掛帥”等方式,圍繞薄弱環節、關鍵技術、基礎工藝、關鍵零部件、基礎材料等方面,在工程機械、電力儲能裝置、新醫藥、新材料、綠色化工、汽車零部件、工業互聯網、工業機器人、工業軟件等領域,組織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高制造業企業研發攻關能力。對通過逐級申請,產品列入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和省認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縣科技局;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各鄉鎮、街道)
(五)實施安全綠色制造工程,構建高標準管理體系
14.加強產業政策引導。推進制造業領域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目錄,加大落后產品、工藝及裝備淘汰力度,特別是加大涉及安全生產的落后產能淘汰。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嚴格控制限制類產能,禁止安全生產水平低、風險大的項目進入,從源頭上加強安全發展管控。(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經濟開發區、縣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縣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15.推進企業本質安全。支持企業開展安全技術改造,引導企業推廣應用安全高效的工藝技術和設備,采用機器換人,推進智能化制造、無人化工廠建設。支持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研發。大力推進兩化融合,鼓勵企業利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建設智能工廠、智慧園區,切實提升制造業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牽頭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街道)
16.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全面推動綠色制造,以化工、建材行業為重點,支持企業實施綠色戰略、綠色標準、綠色管理、綠色生產。深入推進資源節約,推動企業建立能源管理體系,開展節水、節材改造。強力推進煤矸石、粉煤灰、鋸泥等固廢綜合利用,實現綠色高效低碳發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水務局、縣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街道)
(六)實施服務保障提升工程,構建最優發展環境體系
17.強化土地能源保障。全面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努力破解要素瓶頸制約,實現要素安排和發展需求的精準匹配,不斷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強工業用地規劃管理和節約集約利用,提升土地產出效率,開發區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工業用地。健全“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強化畝均稅收、畝均產值等指標引導,實施用地、用能、用水、排污等要素差別化配置,通過正面激勵和反向倒逼,提高存量工業用地(廠房)利用效率,加快存量工業用地盤活。積極爭取省級能耗收儲指標,通過市場競購途徑儲備指標。統籌開發區和化工園區蒸汽、天然氣供應,研究布局穩定的蒸汽、電力供應保障來源。(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經濟開發區、縣規劃事務中心)
18.強化人才、財政金融保障。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實現產教深度融合、精準對接。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快建設一支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技工隊伍。規范行業用工秩序,建立人力資源數據庫,為企業創造相對公平的用工環境。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企業家、尊重勞動者、尊重首創精神的良好氛圍。創新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發揮政府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吸引重點企業、社會資本共同參與,設立主導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通過市場化運作模式,支持重點企業、產業項目發展。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強行業研究和金融創新,開發符合制造業特點和需求的金融產品。充分利用掛牌上市、企業債權融資、基金融資、應急轉貸等多種渠道,進一步提升制造業企業金融服務獲得率。引導企業對接資本市場,積極培育、全力扶持上市掛牌意愿強烈、符合上市掛牌條件或經過發展能快速達到上市掛牌條件的制造業企業上市、新三板掛牌。對成功上市掛牌的企業,依據《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助推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汶政字〔2019〕18號)規定,給予相應獎勵。充分發揮企業應急轉貸基金作用,積極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應急轉貸服務。鼓勵銀行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建立健全小微企業貸款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牽頭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開元集團、汶源集團)
19.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改革。深化商事制度和投資便利化改革,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建設數字政府。強化自然資源、稅務、電力等涉企信息數據共享,加快構建全縣企業大數據平臺。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牽頭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稅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供電公司等)
20.持續推進助企攀登。開展“百人助百企”活動,充分發揮駐企干部作用,圍繞企業問題訴求、專班推進解決,由“被動服務”轉為“主動引領”,切實提升服務精準度、及時性和有效性。定期開展“惠企政策宣傳”主題活動,梳理各級優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百米,讓企業充分享受政策紅利。(牽頭單位:制造強市建設汶上縣指揮部;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商務局、縣稅務局、縣金融發展服務中心等)
21.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完善園區基礎服務設施,加大職工公寓、幼兒園、學校等投入,解決引進高端人才及職工子女入托入學等后顧之憂,營造良好的用工氛圍和環境。通過政府引領、企業參與、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裝備制造產業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表面處理公共服務平臺、服裝行業設備共享平臺等,實現設備共享,減少企業重復性投入。(牽頭單位:縣經濟開發區;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切實發揮制造強市建設汶上縣指揮部作用,整合相關指揮部力量,實體化運作,建立起產業專班謀篇布局、招商專班招大引強、園區載體落地建設“三位一體”抓產業、抓制造業、抓項目的工作格局。(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制造強市建設汶上縣指揮部)
(二)加強輿論宣傳。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制造業發展,引導全社會關注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形成全縣上下共同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制造強市建設汶上縣指揮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經濟開發區,各鄉鎮、街道)
四、附則
(一)本意見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二)獎勵收入應納稅款由獲得獎勵對象依法繳納。
(三)本意見自2022年1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3日。此前相關文件政策內容與本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本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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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圖文解讀】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