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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汶上縣閑置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實施方案(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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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草案內容
草案解讀
決策依據
我要發表意見
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依據《土地管理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1號)、《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3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2〕18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盤活企業低效用地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14〕39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自然資規〔2021〕9號)、《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辦字〔2020〕78號)、《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汶上縣工業企業“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汶政字〔2020〕66號)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起草了《汶上縣閑置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實施方案(草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公眾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如有意見請向汶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意見。 公開征求意見起止時間: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8日 聯系電話:0537-7230009 電子郵箱:wsqylyk@163.com 信函郵寄地址:汶上縣圣澤大街89-3號 郵編:272500
汶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8月29日 一、起草背景 近年來,隨著我縣開發進程的推進,全縣發展空間不斷減少,與此同時,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大量的閑置低效土地、工業廠房等,嚴重制約了我縣經濟的發展。這些閑置低效用地企業,不僅占用了有限的資源,還存在較為嚴重的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和消防等隱患,已經成為我縣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攔路虎,必須整治破除。推進閑置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既是騰出發展空間,培育引進壯大新興產業的重要手段,也是向“低、散、亂、污”開刀,倒逼企業轉型升級的關鍵舉措。 二、起草依據 該文件依據《土地管理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1號)、《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3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2〕18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盤活企業低效用地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14〕39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自然資規〔2021〕9號)、《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辦字〔2020〕78號)、《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汶上縣工業企業“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汶政字〔2020〕66號)等制定。 三、出臺目的 我縣擬通過制定《汶上縣閑置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實施方案》,推動開展全縣閑置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工作,優化產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和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推動提升經濟密度、經濟容量,促進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 四、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依法依規、試點先行、分類處置、聯動攻堅。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3—5年的努力,全縣工業企業畝均稅收達到6萬元以上,各鄉鎮(街道)產業園區工業企業畝均稅收達到8萬元以上,縣經濟開發區工業企業畝均稅收達到10萬元以上。 (三)盤活利用范圍。本實施方案適用于本縣行政范圍內土地用途為工業、倉儲的閑置低效產業用地的盤活利用。 (四)盤活利用方式。 1.閑置產業用地盤活利用方式。屬于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的閑置產業用地,經審核屬實的,依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有關規定進行處置。屬于非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的閑置產業用地,經審核屬實的,依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四條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2.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方式。自行改造、整合重組、協商回購、分割轉讓、破產清算、異地安置。 (五)激勵措施。引導企業自行改造、支持實施成片開發、鼓勵建設多層標準廠房、探索市場化運作、拓寬融資渠道。 (六)促改措施。督促企業制定并落實閑置土地開發利用方案、編制低效產業用地年度盤活利用工作計劃、定向輔導低效用地企業、加強監督管理。 (七)保障措施。加強組織保障、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宣傳引導、強化督導檢查。 聯 系 人:路敦鵬 聯系電話:0537-7230009 依據《土地管理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61號)、《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意見》(魯政辦字〔2020〕3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3年“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魯政發〔2022〕18號)、《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盤活企業低效用地的意見》(魯國土資發〔2014〕39號)、《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交易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自然資規〔2021〕9號)、《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政辦字〔2020〕78號)、《汶上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汶上縣工業企業“畝產效益”評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汶政字〔2020〕66號)等制定。 意見征集已結束,感謝您的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