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1年5月6日,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力爭到2012年底把全國范圍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具有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但因農村宅基地歷史遺留問題多,情況復雜,存在權利主體難以認定、一戶多宅、超面積標準、無權屬來源等問題,導致確權登記工作難以推進。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以后,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要求,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房屋所有權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重要內容,各地要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等法規政策規定,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
2019 年中央 1 號文件明確提出“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為積極穩妥推進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全面、快速、規范地推進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出臺適合我縣實際的《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意見》成為當務之急。
二、政策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物權法》;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4.《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5.《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
6.《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
7.《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8.《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通知》(魯國土資字〔2018〕191 號);
9.《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登記函〔2019〕 6 號 );
10.《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
11.《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的實施意見》(濟自資規發【2020】14號)。
三、編制過程
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規劃事務服務中心及各鄉鎮(街道)等部門配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依法開展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針對《實施意見》編制了調研報告,于2020年6月初完成了《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意見》的編制工作,同時按照我縣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要求,進行了公示,組織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征求意見等。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后,原則上同意我縣的《實施意見》。
四、后評估有關情況
經過分析評估,從整體上看,《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辦法》解決了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化解了矛盾。同時,該辦法充分為民著想,不讓群眾多跑路,方便了村民相關業務的辦理,使得我縣全速推進相關工作,基本實現了文件出臺的預期目的,有修訂并繼續實施的必要。
(一)合法性。文件內容與現行實施的上位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未存在抵觸的情況。
(二)合理性。《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辦法》對工作涉及的問題做出了準確、細致規定,尊重歷史,又兼顧現實,合情合理,積極應對,適合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需要;所制定的各項制度措施具體可行,具備可操作性,妥善化解了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完善性。從前期實施情況看,各項制度措施比較完備,切合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實際。在實施過程中,結合《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規的規定,深化指導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
(四)實施效果。《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辦法》實施三年來,助力推進了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的工作開展,取得明顯成效。主要體現在:一是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二是我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已完成權籍調查、數據入庫和登記發證工作,數據已匯交,證書已發放至群眾手中。正實施將農村不動產登記納入日常登記范圍。
政策解讀單位:汶上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聯系人:李美華
聯系電話:0537-7212808
相關文件:
汶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繼續執行《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辦法》的通知
汶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汶上縣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