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在校學生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濟醫保發〔2023〕8號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教體局,國家稅務總局濟寧市各縣(市、區)稅務局,濟寧高新區人力資源部、發展軟環境保障局,太白湖新區社會保障事業服務中心、教育分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部、教育分局,駐濟各高校:
根據省醫保局、省教育廳《關于轉發醫保辦發〔2023〕15號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魯醫保函〔2023〕40號),為進一步保障在校學生基本醫療需求,提高學生健康水平,擴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覆蓋率,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在校學生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在校學生參保工作
做好在校學生參保工作,實現應保盡保,是維護學生群體醫療保障權益、減輕家庭負擔、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級醫保、教育、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學生參保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學生參保長效機制,認真貫徹在校學生原則上應在學籍地參保的工作要求,組織轄區內高等院校、中職學校和各中小學、幼兒園落實在校學生參保工作,全力推動在校學生應保盡保。
二、強化部門協作,確保在校學生“應保盡保”
2023年度居民集中參保繳費期延長至6月30日,各級醫保、教育、稅務部門要充分利用城鄉居民集中征繳期時間窗口,加強工作聯動、數據共享、信息互通。各縣(市、區)醫保部門和教育部門密切配合,采用信息比對、實際摸排等方式,對未參保學生和家長進行動員。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合醫保、稅務部門通過家長會、班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方式對學生及家長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稅務部門要提供相應的便利繳費方式。家庭條件困難的學生,經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和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為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等群體的,個人繳費資金按有關規定給與補助。
三、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在校學生參保意識
各級醫保、教育、稅務部門要切實加強政策宣傳宣講力度,鼓勵動員學生參保。醫保部門要聯合稅務部門主動深入學校,通過持續開展政策宣講、發放參保繳費明白紙等方式加大宣傳引導,提高政策知曉率,做好學生參保繳費服務工作;教育部門及各有關學校要為在校學生參保繳費提供便利,多方配合, 全面提升在校學生參保意識和參保覆蓋率。
濟寧市醫療保障局 濟寧市教育局 國家稅務總局濟寧市稅務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