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醫保字〔2023〕11號
關于優化調整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
及價格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濟寧高新區人力資源部、太白湖新區社會保障事業服務中心、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醫療保障綜合執法支隊、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市屬醫療機構:
根據省醫保局《關于優化調整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的通知》(魯醫保發〔2023〕12號),經研究,現將我市優化調整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管理
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主要采取“服務項目+專用耗材”分開計價的收費方式,按照“產出導向”的基本原則,規范整合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停用我市“牙種植體植入術”等19個項目價格(見附件1),增加“種植體植入費”等15個新口腔種植價格項目(見附件2),定價形式由市場調節價調整為政府指導價,除附件2所列價格項目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得自行設立其他項目。
二、口腔種植全流程價格調控目標
(一)口腔種植價格全流程調控內涵。是指對單顆常規牙種植全流程進行價格控制。包括種植全過程的診察、生化檢驗、影像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掃描設計建模、麻醉、藥品等費用的總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潔治、根管治療、植骨、軟組織移植的費用。
(二)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根據省醫保局指導意見,我市三級公立醫院單顆常規種植牙價格(不含種植體、牙冠等可另收費耗材)調控目標為3905元,實際價格不超過3788元;二級公立醫院單顆常規種植牙價格調控目標為3590元,實際價格不超過3482元;一級公立醫院單顆常規種植牙價格調控目標為3274元,實際價格不超過3176元。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在目標范圍內進一步采取各種措施降價,惠及群眾。
三、口腔種植價格調控工作要求
(一)加快調控結果的推進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口腔種植類醫療服務價格優化調整工作,醫保部門將密切關注本轄區內各類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以及種植牙項目價格、患者次均費用等重點指標變化,做好與種植體耗材集采和牙冠競價結果銜接。
(二)建立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建立口腔種植價格異常警示制度,將價格投訴舉報較多、定價明顯高于當地平均水平、不配合價格調控工作,維持虛高價格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列入異常警示名單,定期公示并采取監管措施,年度內多次進入警示名單的醫療機構,由市醫療保障局集中通報。
(三)強化價格自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主動在顯著區域按規定進行價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和完整性,不得在標價以外另行加收費用。民營醫療機構口腔種植牙等服務價格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定價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對比本市公立醫療機構,制定符合市場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合理價格,不得以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補貼”“低價”等手段,誘導欺詐群眾。
(四)加強價格監管。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提醒告誡、成本調查、信息披露、公開曝光等監管手段,實現閉環治理,及時將發現的重復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行為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執法部門通報,實現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全覆蓋,形成長效治理機制,引導醫療機構通過透明價格、優質服務、規范管理、良好口碑等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
31日。
附件:1.濟寧市停用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2.濟寧市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公立醫療
機構最高價格
濟寧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