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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執行人社部《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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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防控人員的權益,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簡稱《通知》),省市人社部門相繼轉發并做出安排。為貫徹執行《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工作提出以下意見并請貫徹執行: 一、成立工傷保險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加強對工傷保險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傷保險處為責任單位,24小時提供工傷保險政策業務指導、咨詢及業務辦理,具體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工作。 二、開辟工傷認定快速通道。參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的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處接到工傷認定申請后,對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后3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工作。 三、全面落實工傷保險待遇。對認定為工傷的參保人員開辟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并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履行保障責任,確保工傷人員盡快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 四、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明確專人負責向上級報送工作,及時報送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而認定為工傷的情況。對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申請認定工傷的疑難問題,及時與上級部門溝通,確保保障防治防控人員的權益。密切配合財政、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搞好服務,及時共同做好上述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當前正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期,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堅定不移把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各用人單位(含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及經辦機構要按照部里和省廳、市局文件精神貫徹執行,提高工傷認定效率,快捷支付工傷待遇,為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提供更快更優質的服務,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為全面戰勝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做出積極貢獻。 汶上縣工傷保險處聯系人: 張建國,聯系電話:18766883905 郁立靜,聯系電話:13963734402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 汶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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