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汶安監字〔2016〕38號)和鄉鎮提報及市縣異地執法檢查的要求,縣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5月份對山東鴻奧燃氣有限公司、濟寧中銀電化有限公司、汶上縣義中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進行了隨機抽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汶上縣義中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不符合規定,未簽發;2019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次數不足;2.未對趙建設、馬立宏、閆恪峰、陳圣國進行崗前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員工三級教育和培訓記錄未體現學時;2019年教育和培訓記錄只有簽到和試卷,未體現培訓內容和學時;員工李虎、金忠華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試卷字跡雷同;3.2019年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計劃金額不足;4.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編制不符合規定,2018年12月27日消防專業隱患排查表查出問題未閉環;5.未按照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現場作業人員有一人未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未戴耳塞);6.切邊車間東1#電動葫蘆吊鉤無防滑脫裝置;7.切邊車間和圓鋸車間內墻壁配電箱內開關無標識,進線管無套管,部分按鈕或指示燈無標識;箱體與箱門無跨接;8.1#大圓鋸傳動電機接線盒蓋未安裝;9.大圓鋸崗位未見安全操作規程,大圓鋸下無“當心砸傷”或 “鋸下嚴禁站人”警示標識;10.大圓鋸控制室內控制柜前無絕緣板,多個開關進出線電源線顏色為一種顏色;開關無標識,內有煙頭,配置滅火器為干粉滅火器;11.變配電室內蓋板未蓋;變配電室內絕緣靴、絕緣手套未檢測;變配電室門口無擋鼠板;東側電纜線進線未封堵。
七、汶上縣南星石材制品廠
1.2019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次數不足;2.未對員工進行崗前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員工王兵等5人2019年安全教育試卷字跡雷同;3.未按照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防護耳塞);4.切邊車間內電動葫蘆鋼絲繩有纏繞現象;吊帶有損壞現象;5.車間內墻壁配電箱內開關無標識,一配電箱進線不規范(未從底部穿入,其它電源線無套管);部分按鈕或指示燈無標識;箱體與箱門無跨接;配電開關安裝在木質底板上,無防護箱;6. 大圓鋸崗位現場未見安全操作規程,大圓鋸下無“當心砸傷”或 “鋸下嚴禁站人”警示標識;7.沉淀池未見“當心淹溺”警示標識;8.拋丸機控制柜前無絕緣板,無“當心觸電”警示標識;9.變配電室內蓋板未蓋;變配電室內絕緣靴、絕緣手套未檢測;變配電室門口無擋鼠板;變壓器前無防護柵欄,缺少高壓止步標識;配電室內有雜物;10.車間電機皮帶輪無防護罩;11.火燒機上方煙氣排放管斷開;液化石油氣瓶、氧氣瓶組附近有煙頭。
八、山東品大管樁有限公司
未制定2019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應急預案編制不符合規范;2.員工崗前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記錄未體現學時;2019年教育和培訓計劃未體現學時;3.未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部分安全帽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4.焊工郭建華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5.未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無整改復查記錄;6.廠區無人車分流線,無限速標識;7.正在焊接的電焊機電源線有破損現象,電焊鉗破損;8.燃氣鍋爐安全閥外排管安裝不規范(易進雨水);9.蒸壓釜下方底坑未安裝防護欄,蒸壓釜應加設“進釜有人監護”警示標識;行車上未見“吊鉤下嚴禁站人”,或在兩邊行車行走架立柱上增設“吊裝時嚴禁通過”;10.LNG儲罐充裝管道法蘭無靜電跨接,儲罐;無防雷接地;入口處無靜電釋放儀;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天然氣管道法蘭未跨接;11.燃氣鍋爐房無強制排風裝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未按規定安裝。
九、汶上縣捷勝石材制品廠
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2、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3、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4、生產車間內無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指示標志;5、冷庫未在門口附近設置呼喚按鈕,未設有呼喚信號顯示;6、成品庫、原料冷庫等有限空間未懸掛警示標志;7、包裝車間滅火器單只配置。
汶上縣佳源石材制品廠
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新員工安全教育卡中李慶華、馬廣強、黃傳紅于2019年3月份入職,2019年1月12日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簽到表中有三人簽名);2、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3、生產車間低于1.8m的電氣線路未穿管防護;4、配電室內絕緣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未定期檢驗,穿墻孔洞未進行封堵;5、污水沉淀池(深3-5m)未設置“當心淹溺”等警示標志;6、污水沉淀池未懸掛有限空間警示標志。
汶上縣吉昌石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