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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縣2017年第一季度大氣污染防治 專項督查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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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推進各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根據京津冀“2+26”通道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和山東省會城市群及周邊重點城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部署,有效打擊大氣環境違法排污行為,確保全縣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參照濟寧市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質量專項督查安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梳理總結2016年大氣治理任務完成情況,調度督導2017年各項計劃安排進展情況,推動工業企業達標排放、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一步完善、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嚴防燃煤小鍋爐“死灰復燃”,全面清理整治“小散亂污”企業。 二、督查方式 各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有關部門對照督查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到位;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成立督查組,以督政為主,將督政和督企相結合,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查閱資料、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各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有關部門開展督查活動;設立信訪舉報電話(12369),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24小時受理人民群眾關于大氣污染方面的來電舉報,并對有關線索跟蹤督辦。 三、督查內容 (一)2016年以來,各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的情況。 (二)2016年大氣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重點包括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加油站三級油氣回收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以及工業企業內部堆場揚塵防治、磚瓦企業整治、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商品混凝土、石材加工、城市道路保潔、煤場矸石堆場、天非煤礦山開采等大氣污染防治技術導則落實情況。 (三)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情況及各項措施進展情況。 (四)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情況,包括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各項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 (五)燃煤小鍋爐“清零”情況。 (六)“小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行動推進情況。 (七)環境監管網格化體系建設情況,重點是網格員專職化情況。 (八)新聞媒體曝光及社會反映強烈的其他突出環境問題。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4日—2月16日) 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相關文件和方案、全縣2016年工作任務和2017年工作計劃,以及重點領域大氣排放企業名單,發給各督查組進行學習掌握;各督查組制定督查計劃和安排,確定督查重點,協調準備督查各項保障措施。 (二)責任落實督查階段(2月17日—2月28日) 各督查組正式開展督查行動,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查閱資料等方式,對各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園區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責任落實、任務分解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訂情況、轉交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進行督查。 (三)措施落實督查階段(3月1日—3月15日) 各督查組以暗訪暗查為主,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檢查、直接取證,對各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有關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重點行業企業達標排放情況、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和信訪案件查處情況進行督查;其中,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和信訪案件查處情況的督查貫穿整個專項督查活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立8個督查組開展督查活動,對各鄉鎮(街道)、園區、縣直部門進行督查。 (二)推動立查立改。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專人接聽信訪舉報電話,填寫群眾信訪問題交辦單(附件1),及時向有關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部門轉辦信訪案件,同時抄送督查組;各督查組對于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第一時間向相關鄉鎮(街道)、園區及縣直有關部門進行反饋,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處理到位,72小時內上報整改情況;對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要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迅速立案查處,限時辦結。 (三)嚴肅追責問責。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發現問題的嚴重程度,按照以下原則采取處理措施: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空氣質量出現明顯反彈的鄉鎮(街道)、園區,實行公開約談、區域限批;對在大氣防治工作中不作為的部門單位和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實行媒體曝光、掛牌督辦、嚴厲查處,必要時移交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公安司法部門處理;對各級各部門存在的一般性問題,及時向責任單位反饋轉辦,并跟蹤督辦。 (四)定期報送情況。各督查組要定期總結專項督查活動開展情況、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及處理建議,填寫督查開展情況周報表(附件2);各鄉鎮(街道)、園區和縣直部門要填寫上報自查自糾周報表(附件3),經主要負責人把關簽字后,于2月21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報送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3231205 郵箱:wsdqwrfz@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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