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預防性審核情況
根據該建設項B的當前建設情況,查驗相應資料。
(1)檢查時項目正在施工,查驗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和衛生行政部門出具 的施工審核意見;特殊的建設項目,包括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和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還應查驗衛生部指定的放射衛生 技術機構出具的預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
(2)檢查時項目已投入使用,查驗職業病危害效果評價報告和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驗 收審核意見。
二、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監護情況
(1 )由放射工作單位書面提供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名單,然后查閱體檢、個人劑量監測 報告、培訓記錄和《放射工作人員證》;通過查閱檔案確定該單位是否按規定建立了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2)查見正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檢查是否按規定佩帶了個人劑量計,記錄工作崗 位、姓名和職務,查閱該單位健康檢查和個人劑量監測報告(須由經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服務機構出具)、培訓記錄、《放射工作人員證》;健康檢查報告、培訓記錄一般查閱一年度的,個人劑量監測報告查閱本年度的。
(3)當場沒有從事放射診療工作人員者,可以查閱該單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 的使用、維修等記錄,或者通過體檢、個人劑量監測報告相互比對確定放射診療工作人名單。
三、放射診療許可情況
從事放射治療、核醫學、介人放射學及X射線影像診斷等放射診療工作的,查驗《放射診療許可證》。
(1)檢查《放射診療許可證》正本,核對正本中醫療機構名稱、負責人、地址與實際 情況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是否相符;檢查校驗記錄和發證日期,確定《放射診療許 可證》的有效性。
(2)檢查《放射診療許可證》副本中記載的放射診療許可項目、許可范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明細與實際開展工作情況是否相符。
(3 )檢查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人員資質符合《放射診療管理規定》情況。
四、放射診療場所情況
(1 )現場查看放射診療場所的設施是否完善。
(2) 對工作指示燈、報警設備及劑量儀器進行抽查,檢查運行情況。
(3) 檢查現場的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是否按規程操作;檢查是否按要求使用個人劑量報警儀等設備。
(4) 查閱放射診療場所的檢測報告。
(5 )對放射診療場所的防護水平進行監測。
五、放射診療設備管理情況
(1)查閱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記資料和領用、保管記錄。
(2)查閱放射診療設備說明書、出廠記錄等載明設備安全、防護性能的指標。
(3 )查驗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驗收和狀態檢測報告。
六、放射診療機構自身管理
(1)查閱各項制度,檢查制度落實情況,詢問放射防護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了解其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熟知情況。
(2)查閱檔案,檢查檔案的完整性。
七、放射診療質量保證和受檢者防護情況
(1)查閱質量保證方案。
(2)查閱放射診療設備的質量控制檢測報告。
(3)檢查放射診療機房是否都配備了受檢者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品的實際使用情況。
(4)放射診療場所是否采取有效形式告知受檢者(尤其是對育齡婦女、兒童等特殊人群)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5)現場查看有無在機房內候診或無任何防護的陪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