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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療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監督檢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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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染病監測工作開展情況 (1)查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的監測方案和進行監測的書面資料,內容包括轄區具體監測計劃與方案、監測點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檢查記錄、傳染病發生流行以 及影響其發生流行因素等監測資料的分析匯總記錄、對監測點監測工作的質量控制記錄、監測網絡是否正常運轉、相關傳染病的檢測標本檢驗記錄及菌株鑒定記錄等,必要時詢問從事疫情管理人員,了解有關開展傳染病監測的情況。 (2)查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培訓資料(內容包括參加培訓人員簽到單、培訓資料等)、考核資料、技術指導記錄資料,并詢問疫情管理人員以及被培訓對象。 (3)各種傳染病監測點醫院對傳染病監測情況 ①查閱醫療機構傳染病監測制度書面資料(包括其內部自查、核查、督查、職責、工作 流程和要求等)。 ②查閱相關傳染病監測病例登記、匯總及上報資料。 ③查閱傳染病監測病例采樣登記。 ④現場詢問相關醫務人員監測病例采樣過程和標本運送要求。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查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書面資料,內容包括主動收集傳染病疫情信息、對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報告進行調查、分析、核實等,必要時詢問 從事疫情管理人員,核查開展工作及時性。 (2)查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傳染病報告登記記錄,核查傳染病疫情或傳染病暴發、流 行疫情按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進行報告情況。 (3)查閱醫療機構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部門和人員的書面資料,查閱資料記錄內 容,必要時根據資料記錄的人員名單,隨機詢問有關人員,核查部門和人員建立情況。 (4)檢查醫療機構疫情報告專門管理部門,檢查傳染病疫情報告資料檔案或登陸《傳 染病疫情報告系統》,抽查已報出的傳染病,核查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正確性。 (5)檢查醫療機構腸道門診、肝炎門診、發熱門診、性病門診或內科、兒科門診等部 門,檢查傳染病門診病人登記本、傳染病登記本、傳染病報告登記本、傳染病報告卡,抽查 診斷為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以及病原攜帶者的人員名單,核查是否存在遲報、漏報傳染病情況,并核查登記內容的完整性和正確性。 (6)抽查醫療機構檢驗科法定傳染病病原陽性檢測報告,追查臨床診斷情況,檢查是 否存在遲報、漏報傳染病情況。 (7)抽查醫療機構病史室保存的住院病歷,查閱并追查出院診斷為應報告的傳染病是 否存在遲報、漏報傳染病情況。 (8)查見醫療機構遲報或漏報傳染病病例,再詢問3名以上相關人員(疫情報告管理部 門人員、醫務人員、病人等,),證明當事人有主觀故意未進行傳染病疫情報告、報告的傳染 病疫情與實際傳染病疫情不符合或報告超過法定報告日期,為瞞報、謊報和緩報。 (9)核查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例信息情況:根據舉報投訴或報刊、雜志、電視、網絡等 信息來源,查詢該病例是否存在以及發生、報告、記錄、處理等基本情況,詢問知曉線索者 和接觸疫情信息的人員,核查是否故意泄露傳染病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和資料。 三、傳染病疫情處理工作開展情況 (1)查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預案書面資料。 (2)查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的書面資料,必要時對有關人員詢 問,了解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建立情況。 (3)根據其轄區內疫情發生情況,檢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核查是 否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詢問疫情調查人員以及對被調查人員進行核實。 (4)發現傳染病疫情或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時,通過現場監督檢查、詢問疾病預防控 制機構疫情處理人員和查閱疫情處理記錄材料,核查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搜索密切接觸 者、追蹤傳染源、疫點消毒及技術指導等工作開展情況。 (5)現場檢查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控制措施落實情況,詢問參與疫情處理的醫療機構 人員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核查醫療機構是否采取有效消毒隔離措施、個人防護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是否按要求接診、轉診傳染病病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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