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
|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信息公開工作規范 |
||||
|
||||
|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信息公開的事項名稱、事項類型、管理主體、信息公開內容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汶上縣轄區內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的信息公開工作。 2 事項名稱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 3 事項類型 行政檢查。 4 管理主體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5 信息公開內容和要求 5.1 決策公開 5.1.1 公開內容 5.1.1.1 決策依據 決策依據包括與制定對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政策有關的國家、省、市三級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如下: a)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7號) b)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588號)。 5.1.1.2 決策過程及結果 決策過程需公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 以適當的方式公開汶上縣本級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實施方案等地方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意見等信息; b) 公布對汶上縣本級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實施方案(草案)等文件; c) 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可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收集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等意見與建議); d) 發布汶上縣本級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實施方案等汶上縣本級制定的相關政策文件、管理辦法等; e) 發布汶上縣本級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決策過程意見反饋相關文件及新聞報道。 5.1.1.3 政策解讀 對于汶上縣本級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類相關政策解讀類文件、文章、媒體報道視頻、文稿等資料。 5.1.2 公開要求及流程 5.1.2.1 公開主體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 5.1.2.2 責任崗位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 5.1.2.3 公開類別 對外公開、主動公開。 5.1.2.4 公開時間 文件形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 5.1.2.5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如下: a) 部門自有公開平臺發布: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工作專職人員于相關文件形成后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決策文件及附件資料的整理后提報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審核→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于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后報分管副局長審批→分管副局長于5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后→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專員負責將文件按照審批內容于審批當日進行公開。未通過審批的,根據局長審批意見進行內容修改或取消公開; b) 兩微一端等政府官方公開平臺發布:參照相關平臺在信息發布流程要求執行; c) 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及行為規范參照《政務公開工作細則》。 5.1.2.6 公開級別 縣級、鄉鎮。 5.1.2.7 公開渠道 縣級渠道:政府網站、兩微一端、電視、公示欄、部門自有公開平臺。 鄉鎮渠道:公示欄 5.1.2.8 公開格式 正式文件。 5.1.2.9 公開時限 政府網站、兩微一端:有效期間 電視:臨時公示 公示欄:一年。 5.2 執行公開 5.2.1 公開內容 執行公開內容主要是汶上縣本級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執行過程中的有關信息。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政策執行措施、取得的成效、后續舉措等; b) 督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 c) 執行計劃、過程分工、進度匯報、執行過程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全過程及結果情況; d) 相關新聞報導與簡報等。 5.2.2 公開要求及流程 5.2.2.1 公開主體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 5.2.2.2 責任崗位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 5.2.2.3 公開類別 對外公開、主動公開。 5.2.2.4 公開時間 文件形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 5.2.2.5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說明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如下: a) 部門自有公開平臺發布: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工作專職人員于相關文件形成后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決策文件及附件資料的整理后提報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審核→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于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后報分管副局長審批→分管副局長于3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后→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專員負責將文件按照審批內容于審批當日進行公開。未通過審批的,根據局長審批意見進行內容修改或取消公開; b) 兩微一端等政府官方公開平臺發布:參照相關平臺在信息發布流程要求執行; c) 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及行為規范參照《政務公開工作細則》。 5.2.2.6 公開級別 縣級、鄉鎮。 5.2.2.7 公開渠道 縣級渠道:政府網站、兩微一端、電視、公示欄、部門自有公開平臺。 鄉鎮渠道:公示欄。 5.2.2.8 公開格式 正式文件。 5.2.2.9 公開時限 政府網站、兩微一端:有效期間 電視:臨時公示 公示欄:一年。 5.3 管理公開 5.3.1 公開內容 管理公開信息包括汶上縣本級的管理與流程規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管理與審批、內部流轉過程中的部門與崗位分工、審批權限及過程管理重要事項; b)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執行過程中的監管舉措,如例行監督檢查規則、考核管理規則、管理改進舉措等; c) 與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實施相關的執法程序。 d)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內控管理標準。 5.3.2 公開要求及流程 5.3.2.1 公開主體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 5.3.2.2 責任崗位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 5.3.2.3 公開類別 對外公開、主動公開。 5.3.2.4 公開時間 文件形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 5.3.2.5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說明 a) 部門自有公開平臺發布: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工作專職人員于相關文件形成后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決策文件及附件資料的整理后提報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審核→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于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后報分管副局長審批→分管副局長于3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后→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專員負責將文件按照審批內容于審批當日進行公開。未通過審批的,根據局長審批意見進行內容修改或取消公開; b) 兩微一端等政府官方公開平臺發布:參照相關平臺在信息發布流程要求執行; c) 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及行為規范參照《政務公開工作細則》。 5.3.2.6 公開級別 縣級。 5.3.2.7 公開渠道 縣級渠道:政府網站、兩微一端、部門自有公開平臺。 鄉鎮渠道:公示欄。 5.3.2.8 公開格式 正式文件。 5.3.2.9 公開時限 政府網站、兩微一端:有效期間 電視:臨時公示 公示欄:一年。 5.4 服務公開 5.4.1 公開內容 服務公開信息包含但不限于: a)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辦理相關辦事指南、流程圖; b) 大廳、窗口及平臺服務等相關的事項規定; c) 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公示。 5.4.2 公開要求及流程 5.4.2.1 公開主體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 5.4.2.2 責任崗位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 5.4.2.3 公開類別 對外公開、主動公開。 5.4.2.4 公開時間 文件形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 5.4.2.5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說明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如下: a) 部門自有公開平臺發布: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工作專職人員于相關文件形成后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決策文件及附件資料的整理后提報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審核→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于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后報分管副局長審批→分管副局長于3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后→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專員負責將文件按照審批內容于審批當日進行公開。未通過審批的,根據局長審批意見進行內容修改或取消公開; b) 兩微一端等政府官方公開平臺發布:參照相關平臺在信息發布流程要求執行; c) 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及行為規范參照《政務公開工作細則》。 5.4.2.6 公開級別 縣級、鄉鎮、村級。 5.4.2.7 公開渠道 縣級渠道:政府網站、兩微一端、電視、公示欄、部門自有公開平臺。 鄉鎮渠道:公示欄。 村級渠道:公示欄。 5.4.2.8 公開格式 正式文件。 5.4.2.9 公開時限 政府網站、兩微一端:有效期間 電視:臨時公示 公示欄:一年。 5.5 結果公開 5.5.1 公開內容 結果公開內容包括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實施過程中的總結及結果類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a) 部門內部相關管理工作總結(包括年度工作總結、半年度工作總結、季度工作總結等)、實施情況; b) 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事項的結果信息表。 5.5.2 公開要求及流程 5.5.2.1 公開主體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 5.5.2.2 責任崗位 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 5.5.2.3 公開類別 對外公開、主動公開。 5.5.2.4 公開時間 文件形成后的5個工作日內。 5.5.2.5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說明 公開工作作業流程如下: a) 部門自有公開平臺發布: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工作專職人員于相關文件形成后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決策文件及附件資料的整理后提報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審核→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所長于1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后報分管副局長審批→分管副局長于3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后→汶上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衛生監督所公開專員負責將文件按照審批內容于審批當日進行公開。未通過審批的,根據局長審批意見進行內容修改或取消公開; b) 兩微一端等政府官方公開平臺發布:參照相關平臺在信息發布流程要求執行; c) 公開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及行為規范參照《政務公開工作細則》。 5.5.2.6 公開級別 縣級、鄉鎮、村級。 5.5.2.7 公開渠道 縣級渠道:政府網站、兩微一端、電視、公示欄、部門自有公開平臺。 鄉鎮渠道:公示欄。 村級渠道:公示欄。 5.5.2.8 公開格式 正式文件。 5.5.2.9 公開時限 文件有效期內。 5.6 辦事過程公開 詳見《辦事過程公開管理規范》。
|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