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汶上縣鵬通石材制品廠“3000m3/a石板材及異形石材加工項目'、汶上縣豐通石業有限公司“年產8000立方米石板材及異形石材加工項目及年產110萬噸碎石石材加工項目”、汶上縣高軍石業有限公司“5000m3/a石板材及異形石材加工項目”、濟寧品磊石材銷售有限公司“年產7000立方米石板材及異型石材加工項目”、汶上縣天馬石材制品廠“9000立方米/年石板材及異形石材加工項目”等5家石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0日(5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537-7239993
鵬通.豐通等5家石材.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