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
問題學籍學生
辦理材料:
監護人提供書面學籍情況說明,刪除申請;
辦理流程:
監護人書面的刪除申請、所在學校校長簽字蓋章后,報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上報市局審核處理。
咨詢電話:
6551175
學籍管理規定:
依據《山東省教育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學籍號分為全國學籍號和省學籍輔號,全國學籍號一人一籍,終身不變。